川觀新聞記者 馬寧 張庭銘
大家好,我是看到熱搜又來普法的主播小銘。今天我們要說的事情,又和熊孩子有關。據媒體報道,去年12月29日,黑龍江一名14歲男孩小強,為了拍視頻,損毀封閉網闖入鐵軌,逼停了火車,他拍攝完還想爬進火車駕駛室,被司機及時攔住了。
當時有多危險?火車司機發現情況后緊急制動,在離小強幾米的地方才剎停。據報道,小強的行為還導致三趟客運列車延誤了10到14分鐘不等。熊孩子闖入鐵軌逼停火車,有哪些法律后果?小銘今天就給你來切一切。
首先要告訴大家,小強雖然才14歲,但實施這樣的行為絕對不是“惡作劇”,而是實打實的違法行為。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盜竊、損毀、擅自移動鐵路、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罰款。小強也因此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并處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但是,小強沒有被執行拘留。
這是為啥呢?這就不得不說說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按照新法,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行為人違法應當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但可以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這就類似刑法中的“定罪免罰”規定。
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如果這一年齡段的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1年以內2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然可能會被行政拘留。
在這里,小銘要提醒大家,鐵路不是“拍攝打卡點”,而是高危區域,每一次違規闖入,都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賭注。法律會給未成年人容錯空間,但生命沒有試錯機會,敬畏規則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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