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張庭銘
今天,黨員進寺廟燒炷香算不算違紀的討論沖上微博熱搜。春節假期就要來了,大家出門逛逛廟會、進寺廟的機會多了起來。那黨員到底能不能進寺廟?能不能燒香?小銘今天就結合相關規定,來拆解一下。
首先明確一點,我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群眾可以信仰正常的宗教并參加宗教活動。但是,共產黨員作為唯物主義者和無神論者,必須把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作為畢生追求。
那是不是黨員一進入宗教場所就違紀?其實并不是。黨員偶爾到一些寺廟、道觀、教堂等合法宗教活動場所參觀游覽,不宜認定為參與迷信活動。為自己和家人祈福,求個“平安符”等行為,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也不宜被認定為參與迷信活動。
但是,大家要注意,黨員干部如果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動,已經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組織應對其進行教育,視情況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勸其退黨、除名等組織處置。
哪些行為屬于搞迷信活動呢?比如,長期在家燒香拜佛,給自家祖墳、辦公室調風水;指使行賄人給“大師”捐款等行為,這些就屬于“不信馬列信鬼神”,必須以嚴格的紀律予以規制。
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于參加迷信活動或者個人搞迷信活動的黨員,造成不良影響的,最低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最高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不良影響如何認定?按照中央黨校專家的解釋,從紀委通報的典型案例來看,主要通過是否長期、多次、高頻搞迷信活動;是否在搞迷信活動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金錢;是否把相信神靈鬼怪的信息傳遞給他人;是否影響政治生態;是否造成不良社會風氣等進行認定。
所以,黨員進寺廟燒香,不一定屬于違紀行為,關鍵在于理想信念是否缺失。對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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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有道理
黨員進廟燒香是否違紀,檢驗的不僅是對條規的字面理解,更是對信仰純度的一次拷問。紀律是成文的信仰,信仰是內心的紀律。真正的“保佑”,來自對黨和人民的忠誠,來自腳踏實地的奮斗,來自嚴守紀律的自覺。與其去求那縹緲的一炷香火,不如守住共產黨員內心那盞名為“理想信念”的明燈!
堅定信念,決定信仰,堅定不移走正路。
界限分明,實事求是!
說到底,心里的信仰才是關鍵!
只要理想信念堅定,不迷茫不迷信不迷失“方向”,不必談“虎”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