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據報道,近日,浙江湖州一名網店店主反映,陜西省商洛市某初級中學舉辦校園體育文化藝術節,有某個班的學生使用表演服飾后疑似卡著“七天無理由退貨”的節點集體退貨,售出20套已經有11套申請退貨。部分退回服裝有明顯使用痕跡——“褲腳、袖口都臟得不行”,嚴重影響二次銷售。涉事店主將事件來龍去脈發布到網上,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涉事家長利用電商平臺退貨規則壓縮開支,表面看是精打細算的“生活技巧”,細究之下,這場集體退貨的背后卻是赤裸裸的利己主義。表演完的服裝沾染汗水、污漬,部分家長卻編造質量問題、活動取消等虛假理由申請無理由退貨。一邊是家長貪圖小利、轉嫁成本,一邊是小微商家承擔貨品損耗、物流虧損,還要受高退貨率帶來店鋪降權、口碑下降的影響。這種權益失衡的背后,是規則的失度失范。
好在追蹤后續報道,商家堅決維權,并找到學校演出視頻證據,在當地教體局介入后,涉事家長均已取消了退貨申請,全額支付了服裝款項。買賣糾紛本身得到了解決,這背后反映的“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被濫用的問題,卻值得深思。
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是守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設計,初衷在于破除網購信息不對稱的壁壘,保障消費者公平交易權與自主選擇權,賦予消費者理性反悔的空間。但規則善意絕非無限縱容的特權,法律邊界早已清晰劃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無理由退貨的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不在退貨范疇之內。穿戴演出導致服飾污損磨損,明顯屬于過度使用,鉆時間差漏洞強行退貨,本質上是一種違法違規行為。
規則底線之外,道德與家風對此也應有所約束。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一言一行都會潛移默化影響孩子的價值觀。明知穿過的服飾不符合退貨要求,卻抱著僥幸心理抱團鉆空子,拋棄誠信底線,給青少年傳遞的是投機取巧、漠視規則、損人利己的錯誤價值觀。校園活動本是涵養品德、培育文明素養的重要載體,而此番集體“蹭穿退貨”的操作,讓舞臺蒙上誠信陰影,不利于青少年健全人格與規則意識的培育,代價遠比省下的服裝費用更為沉重。
事實上,演出服、儀式禮服等一次性、場景化使用的商品,本就存在特殊性。面對頻頻出現的“蹭穿式退貨”,不少商家升級防控手段,比如掛上“超大號吊牌”抵御規則濫用。對學校而言,組織這類集體活動,或可探索統一租賃演出服飾的模式,統籌調配、循環使用,家長合理分攤少量費用,既能減輕家庭開支,又能杜絕過度消費與資源浪費,從源頭規避退貨糾紛,兼顧實惠、文明與環保。
法律有邊界,教育有溫度,誠信無小事。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制度善意,需要買賣雙方共同守護,絕不能被功利之心異化、被投機行為透支。摒棄鉆營取巧的小算盤,恪守誠信底線、敬畏市場規則,才能讓消費公平落地生根,既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守護小微企業合理收益,營造文明理性、互利共贏的網絡消費環境。
責編:岳沛 ?編輯:張魏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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