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王迎
2月26日,據瀘縣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瀘縣縣委批準,瀘縣紀委監委對瀘縣方洞鎮原黨委委員、人大主席邱里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邱里楊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邱里楊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瀘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瀘縣縣委批準,決定給予邱里楊開除黨籍處分;由瀘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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