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王迎
3月2日,據瀘州市龍馬潭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瀘州市龍馬潭區委批準,瀘州市龍馬潭區紀委監委對瀘州市龍馬潭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浩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驗收、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楊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瀘州市龍馬潭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浩開除黨籍處分;由瀘州市龍馬潭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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