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于購房提取代際互助規定的通知
將購房提取代際互助規定
繼續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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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購房提取代際互助?
繼續施行代際互助政策
對購房時間要求有何調整?
代際互助提取還需滿足什么條件?
解讀來了
(一)什么是購房提取代際互助?
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人在我市新購住房的,除本人及配偶可購房提取外,其父母、子女還可申請提取。
(二)繼續施行代際互助政策,對購房時間要求有何調整?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含),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新購住房,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其本人父母、子女可在購房一年內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
商品住房以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日期為準;再交易住房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
(三)代際互助提取還需滿足什么條件?
繳存人父母及子女申請購房提取代際互助時,應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四川省級分中心)無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不存在其他不允許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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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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