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國家網信辦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公布《促進和規范電子單證應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明確了促進電子單證推廣應用的措施,并就電子單證系統的可靠性、安全性等重要事項作出規定,有利于護航電子單證高質量應用與規模化發展,提升貨物貿易與物流運輸數字化、便利化水平,為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和貿易強國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一、《規定》制定出臺的背景與意義
一是貫徹國家戰略部署,筑牢貿易數字化法治根基。黨中央高度重視數字經濟與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作出一系列推進貿易數字化、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戰略部署。當前,全球貿易數字化加速演進,電子單證應用成為破解傳統紙質單證效率低、成本高、風險大等痛點的關鍵路徑。《規定》的出臺,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立法舉措,通過建立健全電子單證法律制度,明確應用規范和具體細則,有利于化解應用中的法律風險與制度壁壘,為貿易新模式新業態創新發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二是完善數字經濟法治體系,助力外貿降本增效。《規定》是我國數字經濟立法落地的關鍵配套規則,也是落實《對外貿易法》《海商法》的務實舉措。其聚焦電子運輸記錄核心規則,細化電子單證流轉、排他性控制、形式轉換及可靠性評價因素,夯實全流程可信應用基礎。這將有力推動對外貿易全流程便利化,大幅降低跨境交易時間與經濟成本,提升通關、物流、結算協同效率,為外貿穩規模優結構注入強勁數字動能。
三是對接國際通行規則,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大局。當前,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加速重構,從聯合國貿法委《電子可轉讓記錄示范法》,到新加坡修訂《電子交易法》、英國出臺《2023年電子貿易單證法》,各國圍繞電子單證與電子可轉讓記錄加快制度構建,為全球數字貿易治理提供了多元實踐參照。《規定》積極對接相關經貿規則,推動電子簽名、電子提單跨境互認,為我國與各國貿易往來提供清晰制度保障。通過制度銜接破除跨境貿易壁壘,提升國際交易效率與信任度,彰顯我國主動融入全球數字治理、以制度型開放服務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大局的責任擔當。
二、《規定》的核心要義與主要內涵
一是明確電子單證適用范圍與基本原則。《規定》系統覆蓋貨物運輸、倉儲、保險等關鍵場景,將電子提單、運單、倉單等各類電子單證納入統一規制,適用邊界清晰、覆蓋領域全面,為全鏈條規范應用提供了明確依據。同時確立了“發展和安全并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基本原則,既立足數字化轉型需求鼓勵技術創新與場景拓展,又堅守法治底線與安全紅線,實現效率提升與風險防控協同推進,為電子單證規范化、法治化、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細化電子單證應用促進的具體措施。《規定》堅持鼓勵創新、賦能發展的導向,多維度強化應用激勵與支撐。一方面鼓勵貨物貿易、物流、金融等各類主體在業務中認可和使用電子單證,推動全流程數字化應用,提升運行效率與行業發展質效;另一方面鼓勵相關運營方與服務方采用推薦性國家標準,推動技術與應用規范化、標準化發展。同時,在嚴守數據跨境安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支持電子單證系統運營者依法依規開展跨境服務,為提升我國電子單證應用國際化水平、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有力支撐。
三是突出強調電子單證系統可靠性、安全性。《規定》一方面明確了可靠電子單證系統需滿足信息全程可追溯、簽發人可識別、單證轉換信息一致等功能性要求;另一方面明確了評價電子單證系統可靠性的十一項因素,涵蓋數據存儲完整性保障、電子簽名可靠性、系統安全性、災難恢復能力等內容,并設置了兜底條款。與此同時,《規定》要求電子單證系統運營者嚴格履行網絡安全義務、數據安全義務及數據出境相關管理要求。
三、《規定》施行的實踐前景與展望
一是以制度賦能為牽引,電子單證應用將實現全場景深度普及。《規定》構建的法治化、規范化體系將持續釋放制度紅利,推動貨物貿易、物流運輸、金融服務等領域全面擁抱電子單證,加速紙質單證替代進程,讓數字化、無紙化成為跨境貿易與航運物流的主流模式。
二是以安全可靠為基石,電子單證系統建設將邁向更高質量發展階段。在《規定》明確的系統可靠性標準與安全規范指引下,行業將持續完善技術支撐、風險防控與應急保障能力,推動電子單證系統更加穩定、安全、高效,為全流程數字化運行筑牢堅實的技術與安全底座。
三是以開放協同為導向,電子單證跨境應用將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依托《規定》確立的應用規則與安全框架,我國電子單證標準與實踐模式將逐步走向國際,推動跨境貿易單證互認互通,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為數字貿易與國際物流協同發展注入新動能。
在數字貿易全球化深入推進、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持續深化的時代背景下,《規定》的出臺恰逢其時、意蘊深遠。其兼具現實必要性、理論創新性與實踐指導性,是我國數字經濟立法與對外貿易法治化建設的關鍵舉措,是我國參與全球數字貿易治理、貢獻中國方案的重要制度成果,為深化雙邊多邊貿易合作、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筑牢了法治化底座,對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與戰略價值。
作者:王江中國網絡空間研究院院長、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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