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張庭銘
成毅助農的產品遭惡意退款?4月13日,演員成毅推廣的助農產品辰溪臍橙供銷合作方發文稱遭到惡意下單。供銷合作方提供的截圖顯示,有客戶訂了十幾塊錢的臍橙30多單,包裹一旦有物流信息就申請退款,且這樣的情況出現在多個客戶身上。截圖還顯示,還有個別網友說“下了,等他發貨就退貨!這個最管用。”
據悉,成毅是湖南省辰溪縣的臍橙助農大使,多次推廣臍橙、黃桃等農產品并自費采購臍橙贈予相關劇組。如果惡意退款的行為屬實,那這樣的行為將會有啥法律后果?為此,小銘邀請到了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來告訴你背后的法律知識。
胡磊告訴小銘,如果這樣退款的行為屬實,且還是有組織有策劃的惡意行為,那么組織者和參與者可能涉嫌違法,將可能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在行政責任方面。在我國,企業的正常生產、營業秩序受到法律保護。如果惡意退單的行為屬實,可能已經涉嫌擾亂企業的正常生產、營業秩序。
按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擾亂企業秩序,致使生產、營業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將會被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聚眾實施該行為的,首要分子將會被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
在民事責任方面。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如果惡意退單的行為屬實,可能已經涉嫌違反誠信原則。按照我國民法典,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來說,將可能賠償商家相關損失。
在小銘看來,拿助農事業泄憤搞破壞,既會傷了農戶的心,也必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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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助農”,也別“損農”,惡意不會被“慣著”,小心警察叔叔收“你”來了!
打著‘測試物流’的旗號,干著‘惡意退款’的事。法律不慣著你,果農也傷不起。
打著“助農”的旗號搞破壞,這不是聰明,是缺德;法律不收拾你,老天都看不過去。
規范管理
嚴肅處理!
成毅助農的產品遭惡意退款?4月13日,演員成毅推廣的助農產品辰溪臍橙供銷合作方發文稱遭到惡意下單。供銷合作方提供的截圖顯示,有客戶訂了十幾塊錢的臍橙30多單,包裹一旦有物流信息就申請退款,且這樣的情況出現在多個客戶身上。截圖還顯示,還有個別網友說“下了,等他發貨就退貨!這個最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