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浙江證監局披露,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下稱:同花順基金)因多項合規問題,被責令改正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圖:同花順基金因為5項違規被罰 ?來源:證監會浙江監管局
具體來看, 同花順基金此次五項違規分別表現為:在從業人員、經營場所等方面存在與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混同的情況;未將基金銷售保有規模等納入考核體系;未對基金管理人、基金產品進行審慎調查和風險評估;未建立私募基金銷售利益沖突評估機制,對存在關聯關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私募基金未進行利益沖突評估;部分運營人員、客服、大客戶經理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等。
浙江證監局稱,將對同花順基金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浙江證監局要求同花順基金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整改,切實加強基金銷售業務管理,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2025年12月末,《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發布,該文件被業內稱為 “史上最嚴基金銷售規范”。該《意見稿》從宣傳推介、直播銷售、費用披露、績效考核、廉潔從業等多個核心維度劃定監管紅線,劍指行業長期存在的“重銷售、輕服務”等行業亂象。
《意見稿》對業績展示和宣傳用語設置了明確禁區。如基金業績任意展示期間必須超過六個月,嚴禁對一年期以下業績進行年化展示;業績排名需引用基金評價機構三年期以上的公開數據,并列明評價機構名稱、評價日期及同類基金類型與數量,避免選擇性披露。
同時,《意見稿》還強調應當審慎選擇宣傳用語,不得通過片面、夸張的詞語或標題誤導投資者。如“正收益”“正收益概率”等易引發投資者忽視風險的表述被全面禁止,同時嚴禁宣傳基金規模、規模增長及銷量排名。
此外,針對此前部分機構過度渲染基金經理個人的現象,《意見稿》要求宣傳重點應回歸投研團隊與平臺整體能力,明確禁止以快速募集為目的的過度包裝,不得將從業年限與實際投資管理經驗混同表述,也不得將基金評價評獎結果與基金經理個人關聯宣傳。
《意見稿》還明確,不具備基金銷售資格的平臺不得介入交易環節,不得收集、傳輸投資者交易信息,相關服務需履行備案程序,防范無牌經營風險。
界面新聞記者留意到,同花順基金此次的一項違規內容,就是沒有將基金銷售保有規模等納入考核體系。
《意見稿》明確,基金銷售業務績效考核需包含兩大核心維度:一是銷售業務開展情況,涵蓋基金銷售保有規模、新發基金開放申購后保有規模及占比、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規模、逆向銷售情況等;二是投資者盈虧情況,包括投資者長期投資收益、盈利投資者占比、持有期限等指標。
這意味著,對于基金銷售機構而言,長期以來“重規模、輕收益”的行業考核導向再次被扭轉。
“新規的核心在于扭轉行業長期存在的‘重營銷、輕持有’和‘基金賺錢、基民不賺錢’的困局。”一家互聯網基金銷售公司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將銷售考核與“投資者三年以上中長期盈虧”深度綁定,并禁止將銷售規模作為主要指標,這直接觸動了行業的利益鏈條,迫使銷售行為必須與客戶的真實收益掛鉤。”
“現在雖然還在征求意見階段,但公司已經針對其中的條款啟動了內部管理優化措施,后續將根據正式稿進一步完善合規體系。”某頭部公募市場部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在新規的指引下,將繼續推動行業回歸 “長期投資、價值投資、投資者利益優先” 的本源。
來源:界面新聞
編輯:田文學
責任編輯:李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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