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四川省政府網站發布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鞏固拓展經濟穩中向好勢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內容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鞏固拓展經濟穩中向好勢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川辦發〔2026〕1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關于鞏固拓展經濟穩中向好勢頭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4月6日
關于鞏固拓展經濟穩中向好勢頭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穩預期、強信心、增活力,鞏固拓展經濟穩中向好勢頭,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消費提振
(一)發放“蜀里安逸”商貿消費券。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重點圍繞汽車、零售、餐飲等品類,繼續發放“蜀里安逸”消費券。汽車消費券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按1:1比例負擔,其余消費券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發放“天府助殘”輔具消費券。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對60歲及以上持證殘疾人助聽、助行、助視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發放消費券(已享受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政策的不重復享受)。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責任單位:省殘聯,財政廳)
(三)發放“錦繡天府·安逸四川”文旅體消費券。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重點圍繞銀發旅游旅居、研學旅游、體育健身、體育培訓(體育進社區)、觀看體育賽事等服務消費,發放“錦繡天府·安逸四川”文旅體消費券。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責任單位: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財政廳)
(四)實施消費新場景運營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舉辦“消費+”多元融合的消費促進活動,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增長5%以上且年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符合條件的“蜀里安逸”消費新場景運營主體,省級財政按其消費促進活動實際投入的5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鼓勵市(州)針對夜間經濟、首發經濟、銀發經濟、青春經濟、賽會經濟等領域,培育消費場景,優化消費環境。〔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實施連鎖商貿企業市場拓展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保持正增長、且實際經營門店數量比2026年3月31日實現凈增長的連鎖餐飲企業,省級財政按每個凈增長門店給予10萬元激勵,單個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保持正增長、且實際經營門店數量比2026年3月31日實現凈增長的連鎖零售企業,省級財政按每個凈增長門店給予激勵,其中:門店面積100平方米—300平方米(不含)給予激勵10萬元/個;門店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給予激勵50萬元/個,單個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
(六)實施省級有獎發票試點。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開展省級有獎發票試點,支持有意愿參與活動的市(州),對個人消費者在餐飲、零售等有關領域消費的票面金額不低于100元的有效數電發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進行抽獎,單張發票最高獎勵10000元。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按1:1比例負擔。(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
(七)實施個人消費貸款貼息。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居民在國家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指定銀行以外的銀行機構獲得個人消費貸款(含信用卡分期業務),且實際用于省內消費的,參照國家政策標準享受年貼息比例1個百分點的貼息支持。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按比例負擔。〔責任單位:財政廳,四川金融監管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實施二手車銷售獎勵。對符合條件的二手車經銷企業,按其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二手車銷售額的0.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800萬元。所需資金由省與市縣按8:2比例負擔。〔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幫助企業降本減負
(九)實施小微企業集中擔保增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集中擔保增信方式,與銀行機構實行“總對總”合作,實施“小微融擔貸”,將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推薦清單”內的經營主體納入擔保支持范圍,擔保費率按不高于1%予以支持,進一步降費讓利。(責任單位:省擔保集團,省發展改革委、四川金融監管局、財政廳)
(十)實施科技創新債券發行補貼。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科技型企業和股權投資機構)通過新發行科技創新債券進行融資的,省級財政按40萬元給予一次性費用補貼;首次發行的,費用補貼標準提高到80萬元。(責任單位:財政廳,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證監局、科技廳)
(十一)實施科技創新債券擔保分險支持補貼。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為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分擔風險且費率低于1%的擔保(增信)機構,省級財政給予一定補貼,將擔保(增信)機構的費率補足至不超過1%,單個企業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財政廳,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證監局、省委金融辦、科技廳)
(十二)實施貨車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對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安裝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的貨車,省內高速夜間(23:00至次日6:00)公路行車通行費優惠8%;安裝ETC的新能源貨車省內高速公路行車通行費優惠20%;安裝ETC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省內高速公路行車通行費優惠40%。優惠政策就高執行,提高部分所需財政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9日期間,繼續執行2025年貨車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廳,財政廳)
三、推進企業快速成長
(十三)實施工業項目竣工達產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竣工投產且新增生產規模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省級財政按不超過核定項目設備(含軟件)投資的10%,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500萬元資金激勵。(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十四)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采購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符合條件的工業領域大企業大集團采購中小企業產品及服務累計支付超過4000萬元的,省級財政按照實際支付采購金額的1%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十五)實施供需對接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各市(州)組織舉辦并納入“川越山海”“川品出川”等市場開拓活動清單的供需對接活動,省級財政按照企業參與數量、簽約數量、簽約金額、線上線下融合程度等因素給予每場活動最高不超過3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商務廳,財政廳)
(十六)實施建筑業企業生產增長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生產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10%—20%、20%以上,且年生產規模100億元以上的建筑業企業,省級財政分別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激勵;生產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10%—20%、20%以上,且年生產規模20億元至100億元的建筑業企業,省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激勵。(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
(十七)實施商貿企業經營增長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10%—15%且年經營規模100億元至200億元、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15%以上且年經營規模100億元至200億元、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8%以上且年經營規模200億元以上的批發企業,省級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300萬元激勵。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10%以上且年經營規模10億元至30億元、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5%以上且年經營規模30億元以上的商貿零售企業,省級財政給予100萬元激勵。對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個達限”商貿個體經營戶數量增加的市(州),省級財政按戶均6000元標準給予激勵。(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
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十八)實施生豬養殖規模主體培育激勵。對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全省飼養量首次達到20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省級財政按照10萬元/個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激勵。(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財政廳)
(十九)實施生豬穩產能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全省年出欄生豬5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飼養的能繁母豬,省級財政按照50元/頭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產補貼,穩定生豬基礎產能。(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財政廳)
(二十)實施豬肉精深加工能力提升激勵。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條件的豬肉加工企業改造升級加工設施設備的,省級財政按照其投資額給予不超過3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800萬元。(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廳,財政廳)
(二十一)支持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標志性產品應用推廣。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企業生產的機器人、生物制造、核醫療裝備、量子科技、腦機接口等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標志性產品,比上年同期新增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省級財政按該類產品同比銷售收入增量的1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二十二)提質培優服務消費。對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8%以上且年經營規模1億元以上、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6%以上且年經營規模10億元以上、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5%以上且年經營規模100億元以上的餐飲企業,省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激勵;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10%以上且年經營規模分別達到3000萬元、6000萬元的餐飲新業態消費市場經營主體,省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激勵;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6%以上且年經營規模2000萬元以上、經營規模比上年同期增長5%以上且年經營規模5000萬元以上的家政服務企業,省級財政分別給予40萬元、60萬元激勵。本條激勵措施企業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
五、加快推動政策兌現
將政策納入全省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線下專窗和線上專區集中發布、集中受理,加大政策智能匹配、自動推送力度,量化申報條件,規范辦事流程,便利企業申報。根據政策條件和實施情況,分類采取按月兌付、預撥預付等方式加快兌現,切實提升兌現效率。
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抓緊研究細化實施細則,制定宣傳計劃,做好政策解讀,抓好政策落實,確保政策及時落地見效。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