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王迎
3月3日,正月十五,2026全國龍舞鬧元宵活動在“中國龍文化之鄉”瀘州市瀘縣正式啟動。在活動同期舉辦的全國龍舞發展交流座談會上,中國群眾文化學會龍燈龍舞專業委員會主任宗和云發布主題演講,為龍舞文化的傳承發展提出了建議。

宗和云首先提出了龍舞文化要想傳承發展,需要“舉辦全國性的龍燈龍舞展演、開展系統的理論研究、組織大規模的培訓,”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宗和云坦言,相關協會組織缺乏足夠的經費,很多設想只能停留在紙面上。
而另一個現實是,絕大多數地方政府根本難以承擔跨省調演的成本:一支隊伍的交通、食宿、人員補貼等開支動輒數萬乃至十數萬。這兩重困境相互交織,形成難以打破的循環,“專委會經費有限,難以提供充足補貼;地方無力承擔高額成本,無法遠距離邀請隊伍;參演隊伍不足,展演影響力受限,資源更難匯聚。”宗和云說。

面對這些困境,宗和云提出了自己的設想:利用專委會平臺,建立“中國龍燈龍舞大聯盟”。這個聯盟的基本構想是:加入聯盟的各地龍舞隊伍、傳承單位,可以在聯盟內部實現資源共享。“具體來說,當某地(比如A地)需要邀請B地的龍舞參加活動,但B地的原生龍舞隊伍因故無法前往時,可以通過聯盟平臺,邀請B地的優秀龍舞教練前來教習A地的隊伍,并授權A地的隊伍代表B地的龍舞風格參加活動。”宗和云解釋道。
他認為,這樣既能解決龍舞的傳承困難,又有利于龍舞分身參加活動和降低參演成本。“通過授權機制,原生地可以獲得一定的版權費或授權收入,被授權地以較低成本獲得了高水平的龍舞表演,專委會也可以獲得一定的服務收入。”宗和云說,這樣就形成了多方共贏的局面。
這樣的授權機制,如何協調隊伍之間的利益關系?宗和云提出了初步想法:一是建立分級授權機制,對于一般的群眾文化活動、公益性展演采取普通授權模式,對于商業性演出、重大慶典活動則采取獨家授權或有限授權模式;二是合理確定版權費標準,按照一定比例在原生地、被授權地和專委會之間分配;三是建立質量管控體系,確保“授權不降質”,維護技藝傳承的純正性;四是打造聯盟品牌形象, 所有聯盟成員隊伍,在代表原生地參加活動時,也要統一展示“中國龍燈龍舞大聯盟”的品牌形象。
最后,他提出了聯盟建設的目標:希望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覆蓋全國主要龍燈龍舞分布區域的聯盟網絡,培訓認證50支以上具備授權資格的龍舞隊伍,形成規范有序的授權市場,讓龍燈龍舞真正實現“活起來、傳下去、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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