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淮河、錢塘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于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實行春季禁漁期制度,期間禁止除娛樂性垂釣和休閑漁業以外的所有捕撈作業。在農業農村部的統一部署下,各地有序做好春季禁漁期管理工作。
珠江等河流是我國重要內陸水系,在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水域生態保護中具有重要地位,其中珠江監測記錄到的魚類達659種。為保護水生生物資源,我國對珠江等河流施行春季禁漁期制度。今年是新修訂漁業法實施的第一年,也是珠江等水域禁漁期制度優化調整后的第10年。春季禁漁期間,各地將深化宣傳引導,結合漁業法宣貫深入漁區漁村宣傳春季禁漁政策,宣講非法捕撈違法后果,鼓勵人民群眾積極監督舉報涉漁違法犯罪行為,營造良好禁漁氛圍。加強執法監管,聚焦重點水域和重點時段組織專項突擊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電毒炸魚等違法犯罪行為和“捕運銷”違法犯罪團伙,強化行刑銜接。提升執法效果,借鑒長江十年禁漁和海洋漁政執法的經驗做法,加強執法能力和隊伍建設。強化跟蹤督辦,常態化開展“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增強問題隱患整治整改實效。
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明查暗訪、掛牌督辦等工作力度,切實維護好春季禁漁期管理秩序,加強物種保護和棲息地修復,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漁業高質量發展。
來源|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
編輯|曹夢媛
主編丨蔣琳
監審丨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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