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結束,企業陸續復工復產。在這個搶抓“開門紅”的關鍵節點,筆者認為,企業要將環保自查作為復工前的“必修課”,避免讓污染防治設施帶著隱患上崗。
近日,長三角某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組織開展全市重點排污單位春節假期后復工復產生態環境專項檢查。從檢查的情況來看,部分企業節假日復工復產后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管理問題。如某企業春節期間光氧活性炭一體廢氣污染防治設施長時間停止運行,假期因連續降雨、環境潮濕導致光氧模塊多只UV燈管損壞,活性炭吸附效率大幅下降。然而,企業復工前并未對上述設施進行自查,最終被屬地生態環境執法部門立案調查。
長假停工后的復工復產階段容易存在污染防治漏洞。
一方面,員工返崗后易出現節后綜合征,注意力不集中,可能放松對操作規程和環境管理要求的遵守。
另一方面,長期停用的污染防治設施受潮濕、冰凍等外部因素影響,容易存在重啟后性能下降甚至功能失效的風險。若企業為趕工期、追進度,在未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全面細致自查的情況下就復工復產,可能出現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或是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嚴重后果。
要避免企業復工復產時出現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筆者認為,關鍵在于推動企業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同時加強精準監管。
提升企業自查自糾能力。作為污染防治責任主體,企業應在復工復產前自覺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全面自查自糾,以確保達到應有的治理效果。一方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尤其是生態環境風險隱患較大的企業,制定專門針對復工復產流程的管理制度,如節假日結束后,環保負責人必須提前到崗組織開展自查自糾,確定不存在問題后,企業方可復工復產,嚴禁“未查先復”。另一方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根據轄區內各類企業的生產特點以及歷年復工復產時易出現的問題,梳理關鍵環節并指導企業高效精準開展自查自糾,幫助企業順利復工復產。
以精準監管杜絕僥幸心理。筆者檢查中發現,抱有類似“節假日剛結束,執法部門監管會放松”等僥幸心理的企業不在少數。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無人機巡查、大數據分析等手段,實時監控企業復工復產時的污染物排放情況,精準篩查可能存在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對數據異常的企業要第一時間進行預警,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另一方面,還可在節假日結束后聯合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等職能部門,對涉及危廢、化工、重金屬等重點排污單位開展全方位檢查,避免這些企業因急于復工復產而出現重大環境污染問題,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加強宣傳引導,形成長效監管機制。預警做在前,效果往往更好。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在復工復產前,以電子郵件、短信、提醒函等形式主動告知企業注意事項。如安徽省黃山市生態環境局于2025年春節后,第一時間向全市企業發出了《關于做好節后復工復產生態環境安全工作的提醒函》,不僅明確要求企業復工復產時要確保人員各歸各位,還對企業廢水治理設施、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維護及固體廢物管理、內部巡查制度建立、環境應急管理等提出具體要求。企業收到提醒函后,反饋積極,效果顯著。類似提醒模式可供借鑒。
來源:中國環境報
編輯:張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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