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忠 川觀新聞廣元觀察 楊鴻波 剪輯 袁茹莉
2月28日,廣元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隊傳來消息,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防線,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安全,今年1月以來,廣元公安交管部門深入開展“百千萬”鐵腕整治行動,嚴查易肇事、肇禍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打擊一批、警示一片”警示宣教作用。截至目前,已查處三起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法當事人均受到相應處罰。
案例一:2026年1月4日9時,張某選駕駛無號牌小型汽車行駛至蒼旺路21Km+20m處時,被蒼溪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按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張某選違法行為予以合并處罰罰款1100元。
案例二:2026年1月12日16時許,李某祥駕駛臨時號牌小型汽車行駛至蒼溪縣五龍鎮村道0Km+500m處時,被蒼溪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李某祥違法行為予以合并處罰罰款1000元。
案例三:2026年1月29日16時許,王某琦駕駛川HX***9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金輪南路(廣元市高鐵站)處時,被市公安局交管直屬一大隊民警依法查獲王某琦因醉酒駕駛駕駛證被依法吊銷后依然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王某琦處罰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廣元交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百千萬”鐵腕行動路面巡查與執法力度,始終保持高壓嚴管態勢,對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從嚴從快處理,全力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廣元公安交警提示:無證駕駛不僅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殺手”,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駕駛人務必安全駕駛,持“證”上路,自覺抵制失駕、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切莫以身試法。(視頻素材由廣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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