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叢雨萌
3月1日,四川省進入春季禁漁期。禁漁期內,人們可以進行娛樂性游釣和休閑漁業活動嗎?
2月27日,記者從自貢市農業農村局獲悉,春季禁漁期內,自貢市所有天然水域,除持續實施全面禁捕外,娛樂性游釣和休閑漁業活動也將全面禁止。
據悉,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自貢市全域推進長江“十年禁捕”工作,禁止在天然水域范圍內開展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對在禁捕范圍和禁捕時間內從事娛樂性垂釣和休閑漁業活動的,只允許一人一竿、一線一鉤或二釣,禁止使用多線多鉤、長線多鉤、一線多鉤的垂釣行為,禁止使用各類探魚設備和視頻裝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餌料、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禁止休閑垂釣漁獲物買賣交易,否則視同非法捕撈。并且,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春季禁漁期間,娛樂性垂釣和休閑漁業活動也要禁止。
自禁捕工作開展以來,自貢市嚴厲打擊非法捕撈和違規垂釣,全方位守護漁業資源與水域生態。2025年1-12月,全市農業系統共出動執法車輛521車次、執法船艇112艘次、執法人員2757人次,組織開展執法聯合行動76次,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11艘,清理整治違規網具559張(頂)、非法釣具679個;辦理漁政簡易程序案件32件,一般程序49件,共罰款8萬余元,并對其中涉嫌犯罪的12件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自貢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堅定不移打擊非法捕撈,重點打擊“電、毒、炸”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使用禁用漁具、在禁漁區和禁漁期非法捕撈,以及非法銷售、收購、運輸天然水域漁獲物等違法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將于2026年5月1日施行。新法大幅提高對非法捕撈的處罰標準:使用禁用的漁具或者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方法進行捕撈,可處沒收漁具、器具,并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沒收船舶。在禁漁區、禁漁期違規垂釣,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漁獲物和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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