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嚴罰即有效”的邏輯讓學生學到的,只有“怕受罰”,而非“明是非”。讓學生從心底認同規則,遠比粗暴剝奪其學習權利、僅靠恐懼約束行為更為有效。
上月末,陜西省柞水中學一名高一學生因在宿舍攜帶手機被宿管搜出,遭到學校停課一個月的處罰。與她同樣遭遇的,還有該校40余名學生。這一處理方式,讓人不禁要問:如此生硬、過度的懲戒,究竟會在學生心里種下怎樣的種子?
禁止手機進校園,本是為了避免學生分心、維護教學秩序,學校嚴格管理無可厚非。但管理的初衷終究是“育人”,而非“懲人”。有家長表示,理解學校對帶手機行為的處罰,但反對停課一個月的極端方式。批評教育、勞動懲戒、書寫保證等方式都可以接受,唯獨停課會嚴重影響學業。這番話道出了許多人的共識:教育應幫助學生認識并改正錯誤,而不是輕易剝奪其學習機會。
遺憾的是,類似柞水中學這樣“重罰輕教”的現象并非個例。2025年6月,江西瑞金一中南校區一名教師因學生違規,竟要求學生在走廊外一字排開跪地寫檢討,最終該教師被停職檢查;更早前還有小學老師在寒冬時節,將上課說話的學生趕出有暖氣的教室,讓孩子在大風中罰站……這些案例與柞水中學的停課處罰本質相同,都用簡單粗暴的嚴懲替代耐心引導。
將手機帶入校園這類一般違紀行為,若直接在學生與家長的“核心利益”——受教育權上下重手,未免失之過當。更何況,這種停課一個月的加碼處罰,早已觸碰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給予不超過一周的停課或者停學”的明確紅線。
停課一個月的處罰,某種程度上還折射出“一刀切”的管理思維,只追求便捷高效,卻忽略了教育的本質與溫度。相較于耐心溝通、分層引導、家校協同等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的教育方式,停課無疑是最直接、最省力的選擇。至于學生帶手機是為了聯系家人,還是沉迷娛樂,似乎不再重要。這種“嚴罰即有效”的邏輯讓學生學到的,只有“怕受罰”,而非“明是非”。讓學生從心底認同規則,遠比粗暴剝奪其學習權利、僅靠恐懼約束行為更為有效。
在媒體關注之后,柞水中學及時調整了處罰措施,允許學生提前返校。這或許意味著,學校已經意識到過度懲罰的不當之處,這樣的轉變也值得更多學校借鑒反思。部分家長留意到,一些校園里的懲戒方式似乎有些走偏:動輒罰寫檢討、加倍抄寫作業,乃至隨意停課數日。大家擔心的,不是孩子因小事受了苛責,而是這樣的懲處磨掉孩子對學習的興趣,讓“改過”變成了簡單的“折騰”。懲戒作為教育的輔助手段,必須謹守適度、合法與育人的底線,這是任何一所學校都應遵守的教育準則。
津云評論員|仁言
編輯|史瀟瀟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