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約2萬篇文書中,審判員姓名被隱名處理為“XXX”,法官助理、書記員也一并“消失”,案號同樣被模糊處理。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fù)責(zé)人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明確回應(yīng):部分操作人員因不熟悉文書隱名要求,錯誤將法官姓名和案號隱去,“顯屬不當(dāng)”,目前已安排相關(guān)法院整改。(封面新聞記者 羅田怡 楊霽月 剪輯 彭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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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鏡高懸是正義法官必備的擔(dān)當(dāng),是公正司法應(yīng)有的度量!
司法公信力必須要建立在透明可查之上
不法者
要符合隱私保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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