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政府印發了《濟南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和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濟南市將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與運營提供政策支持保障,在土地供應、稅費減免、金融信貸以及民用水電氣暖價格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有效降低了項目的投資和運營成本,保障了運營機構的合理收益。同時承租人可享受落戶、醫療、教育、公積金提取等基本公共服務,充分保障承租人權益。
濟南市將構建多元籌集機制:通過“誰投資、誰所有”原則鼓勵社會主體參與房源籌集工作,改變了保障房主要由政府主導投資建設的單一模式,轉而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辦法》鼓勵并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參與房源籌集,通過新建、改造、轉化等方式整合各類存量資源,將城市中的存量閑置資產轉化為群眾需要的保障性住房資源,此舉不僅拓寬了房源的供給渠道,也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實現了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濟南市將強化政策支持保障:為了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辦法》拿出了一攬子“真金白銀”的優惠政策,例如在土地供應、稅費減免、金融信貸以及民用水電氣暖價格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有效降低了項目的投資和運營成本,保障了運營機構的合理收益。同時承租人可享受落戶、醫療、教育、公積金提取等基本公共服務,充分保障承租人權益。
濟南將完善運營管理規范:實行面向社會出租與定向出租相結合的供應模式,通過市級信息平臺統一管理項目房源?!掇k法》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運營管理必須由具備專業能力的機構承擔,確保從房屋出租、日常維修到社區管理等各個環節都能提供標準化、高質量的服務。明確租金標準上限,并實行動態調整,同時明確承租條件與合同履行要求,保障租賃雙方權益,確保租賃安全、運營有序。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90%,面向社會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租金標準由該項目運營管理機構委托專業房地產估價機構,依據本項目實際享受的支持政策逐項測算,運營管理機構應對其委托評估材料的真實性、全面性負責。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實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不超過二年。年度漲幅原則上不高于5%,租金調整后應及時對外公布。
來源:濟南市人民政府網站
編輯:狄海洲
責任編輯:李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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