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少華
責任編輯|肖莎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5年12月29日發布的《食品委托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委托雙方在資質查驗、合同訂立、原料控制、標識管理、檢驗留樣等各關鍵環節的責任義務。商標許可、特許經營、貼牌加工、來料加工、定制生產等方式將被納入委托生產管理。(2025年12月29日新華社)
食品委托生產早已不是新生事物。從常見的“貼牌加工”到定制化生產,它推動了品牌與生產環節的專業化分工,成為食品工業中普遍的合作模式。然而,伴隨產業形態的多樣化,責任邊界模糊、監管跟進不足等問題也逐漸浮現。
現實而言,一些委托方只管品牌輸出,對生產過程不聞不問;部分生產方則只按訂單加工,對原料與配方缺乏把關。一旦食品出現問題,雙方往往相互推諉,導致消費者維權難、監管溯源難。新辦法的出臺,正是對現實痛點的直接回應。
辦法的核心價值,在于構建一個清晰、可追溯、可追責的責任閉環。辦法不僅要求委托雙方必須具備相應資質,還強調合同中須明確質量安全責任;不僅規定原料采購、生產過程須由受托方嚴格把關,也要求委托方對產品標簽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更關鍵的是,檢驗留樣制度的強化,為事后溯源提供了技術支撐。這意味著,無論采取何種合作形式,只要涉及食品生產,就必須“誰委托誰負責、誰生產誰擔責”,徹底堵住“甩鍋”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將貼牌、定制等靈活業態一并納入監管,體現出監管思維的與時俱進。過去,部分企業試圖以“非傳統委托”之名規避監管,例如,以“聯名款”“定制禮盒”等名義模糊生產責任。如今,無論包裝多么新穎、合作模式多么復雜,只要實質是委托生產食品,就須遵守統一規則。這種“實質重于形式”的監管理念,正是對市場創新與公共安全之間平衡的精準把握。
食品安全治理從來不是單一環節的管控,而是全鏈條監管的系統工程。要讓辦法中的相關規定真正落地見效,后續還需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方面,監管部門需強化跨區域協同執法,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備案和監管效率,確保委托生產的每一個環節都不脫離監管視野;另一方面,要暢通消費者監督渠道,讓公眾參與成為監管的補充力量。
辦法的出臺和實施對食品行業和消費者而言都意義重大。對食品行業來說,規范委托生產行為,既能淘汰那些依賴違規委托生存的劣質企業,也能為合規經營的品牌方和生產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推動行業向高質量發展轉型。對消費者而言,清晰的責任界定、透明的生產信息、嚴格的監管執法,將讓“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
從田間地頭到工廠車間,再到消費者的餐桌,食品安全的保障從來都是一場需要多方共治的持久接力。當每一份“貼牌”食品都能找到清晰的責任歸屬,我們距離“從源頭到舌尖”的全鏈條安心,才能真正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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