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江蕓涵
川觀新聞記者12月24日獲悉,省教育廳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自2026年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實施細則》共分總則、學制、入學與注冊、考勤與評價、留級、轉學、休學、復學、退學、畢業、結業、出入境、死亡、保障措施、附則12章50條,對全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各環節工作進行了細化。《實施細則》在四川省全省范圍內執行,適用于四川省小學、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就讀的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學制。明確了我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原則上小學學制為6年,初中學制為3年,普通高中學制為3年,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均實行每年秋季入學。
入學與注冊。明確了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應當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因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或其它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原則,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由專家委員會進行全面評估后,提出隨班就讀、特殊學校就學、送教上門或免于接受義務教育的安置處理意見。進入專門學校的學生,學籍保留在原所在學校。學生初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后,學校應在2個月內建立學籍檔案。學籍號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考勤與評價。明確了對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實行考勤。考勤按出勤、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課等項目記錄。對學生的學分認定、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考試等考核評價,應及時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留級。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予留級,普通高中學生原則上不予留級,特殊教育學生原則上只能留一級。
轉學。明確了學生不得隨意轉學,并列出了不能轉學的五種情形。明確了辦理轉學應提供的材料和轉學流程。
休學、復學。明確了休學的情形,休學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復學的學生,按其實際學業水平安排在原年級或下一年級就讀。
退學。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準退學,列出了高中生予以辦理退學的四種情形。
按照《實施細則》,全省中小學生學籍實行省級統籌、分級負責、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學生基礎學籍信息的采集與管理通過國家學籍系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所采集和管理學籍信息的數據安全負責。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任何學生學籍信息不得向外提供,造成信息泄露與違規使用的,依照“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對相關涉事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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