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記者獲悉,廣西藤縣原縣委書記黃某明被綁架一案,案發當年經法院審理已經判決:犯綁架罪的主犯陳克政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其弟弟、妹妹等人犯幫助毀滅證據罪亦被判刑。陳克政的上訴被廣西高院駁回。
已經刑滿釋放的陳克政弟弟陳某,近日向媒體證實了陳克政被判刑的相關情況。
這起曾受社會關注的綁架案,發生在2023年1月。主犯陳克政是藤縣新慶鎮富榮村的村民,他綁架的對象是藤縣原縣委書記、時任梧州市供銷聯社理事會主任的黃某明。
綁架案主犯陳克政。圖片來源于警方《懸賞通告》
村民綁架了原縣委書記
2023年1月30日,梧州市公安局1.11專案組發出《懸賞通告》顯示,2023年1月9日,梧州市市區內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經公安機關偵查,39歲的陳克政有重大作案嫌疑。
據報道,前述提及的重大刑事案件為陳克政等人對廣西藤縣原縣委書記、時任梧州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黃某明實施了綁架。
被綁架4天后,2023年1月12日下午,黃某明被當地警方從陳克政所在村落的一處民宅解救出來。
富榮村距梧州市區約80公里。黃某明被拘禁的地方,位于村莊上方的半山腰——這里有并排的3棟房屋,分別是陳克政、其弟弟陳某以及他們父母的家。
陳克政及其弟弟的家位于半山腰的偏僻處。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資料圖
陳某當時在外地打工,他家位于陳克政家的旁邊,是一層平房。屋內有小客廳,后面有兩間臥室。這里正是黃某明被非法拘禁的現場。
被藤縣人陳克政綁架的黃某明,曾任藤縣縣委書記。微信公眾號“今日藤縣” 圖
陳克政出生于1984年,案發時是廣西梧州市藤縣新慶鎮富榮村村民。
彼時,外界還傳出“綁匪勒索黃某明3000萬元,黃某明家屬在支付1000萬贖金后,綁匪未放人,家屬報警”的說法。對該說法,梧州市龍圩區公安分局給予否定,2023年2月10日,該分局發布的《警情通報》稱,網傳“犯罪嫌疑人勒索3000萬元,受害者家屬支付1000萬元贖金”等信息失實。前述《警情通報》顯示,彼時犯罪嫌疑人陳克政在逃。
2024年1月,已被羈押一年的陳某刑滿釋放。陳某證實,其妹妹陳麗、大嫂李某(陳克政妻子)也因幫助毀滅證據罪被判刑,羈押了近一年時間,已經“出來了”。
2025年9月,陳克政的弟弟陳某證實:2023年3月,陳克政就已經落網;當年年底,梧州市中級法院對此案進行判決,多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主犯陳克政被以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后來陳克政上訴,被廣西高院駁回。
如今,隨著陳克政落網和綁架案宣判,當初陳克政等人密謀綁架他人的一些細節,逐漸浮出水面。目前,作為綁架案主犯的陳克政仍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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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紅星新聞
編輯:劉齊
審校:藍峰
監制:殷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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