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碳市場領域第一份中央文件——《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印發,標志著全國碳市場中長期發展有了明確的時間表、路線圖。“建設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全國碳市場”,《意見》描繪的發展藍圖,對全面增強碳市場能力、提升碳市場活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碳市場,一頭牽著“雙碳”目標,一頭連著經濟增長,設計的初衷就是提供一種靈活交易機制,化解減排成本高、轉型動力不足的難題。一個成熟的碳市場,至少具備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功能——既能以碳價為錨點,真實反映減排的成本、收益;又與企業的技術改造、投資相關聯,讓技改企業能夠通過“賣碳”獲利,引導更多資金、資源流向低碳領域,加速行業全面綠色轉型,真正實現“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
充分發揮碳市場的各項功能,保持市場活力是前提。運行4年多來,全國碳市場交出了一份穩健發展的答卷,制度體系日趨完善,推動低成本減排的功能逐步顯現。但是,市場交易活躍度、金融化程度仍有待提升,交易多集中在臨近履約期,呈現出“潮汐”特征,表明企業的交易目的仍以履約為主,交易品種也是較為單一的現貨產品。
碳市場是典型的政策導向型市場,規則的完善與調整影響著市場活力。觀察換手率這個反映交易活躍度的指標,2024年全國碳市場年內換手率為3.5%,較2023年有所提升。究其原因,在于市場規則的調整,減少了企業扎堆交易和捂貨惜售現象,讓沉淀的配額更好“動起來”。不過,與歐盟等國際碳市場相比,我國碳市場換手率仍明顯偏低,還需在擴展交易主體、豐富交易產品、優化配額分配等方面下功夫,打出提升碳市場活力的“組合拳”。
擴容,讓碳市場“有更多人來買”。今年,我國碳市場首次擴圍,新增鋼鐵、水泥、鋁冶煉三大行業,對全國60%以上碳排放量實現了有效管控。此次《意見》也明確要求,到2027年,全國碳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有望進一步增加交易、活躍市場。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還應穩妥推進符合要求的金融機構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適時引入其他非履約主體。
增品,讓碳市場“有更多貨可買”。作為比較典型的權證市場,碳市場有較強的金融屬性,如更好發揮其作用,有必要進一步豐富能夠體現信用、期限、流動性等轉換功能的交易品種。穩慎推動金融機構探索開發與碳配額掛鉤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建立碳質押、碳回購等政策制度,盤活碳資產,降低融資成本;研究碳期貨、碳期權,完善碳金融衍生品及相關規則,提升價格發現與風險管理能力。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為基礎、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這一規劃本身就帶有強化市場預期的作用,利好市場活力提升。實現這一要求,在步調上要把握好快與慢的關系,循序漸進推行政策,留足政策調整的空間,以解決交易主體、品種、方式等突出問題為重點,讓全國碳市場更加活躍有效。
來源/經濟日報(作者金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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