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結束
今年最后一個長假即將到來
國慶節和中秋節
連放8天假
小伙伴們請注意
你的工資可能會提前發哦
這些人可提前發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調休,共8天。
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用人單位月工資支付日在1日~8日的,工資可以提前發。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日前發工資,這就意味著中秋、國慶節假期有不少單位9月底就會提前發放工資。
加班費怎么算?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來源丨中國政府網、江西發布
編輯丨伍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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