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一次性發布針對24名個人和1家企業的執行懸賞公告,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者,可獲得懸賞。根據公告顯示的懸賞比例,其中3個公告的懸賞金額最高可達37.5萬元。
25個懸賞對象如下:
公告顯示,懸賞期限為履行完畢前,舉報電話為0728-8877110。仙桃法院承諾,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等情況,嚴格保密,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為懸賞執行公告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條款,如果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法院發布懸賞公告,鼓勵社會公眾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懸賞公告應明確獎勵標準和聯系方式,并對舉報人的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也明確,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
來源:極目新聞
編輯:張 ? 璐
審核:李 ? 瑩
統籌:史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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