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智庫研究員 李媛莉 徐也晴
深圳是我國首個以城市為基本單元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從改革開放初期創立的“三來一補”(指“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和“補償貿易”)企業貿易形式,經歷模仿、制造、創新制造,再到科學創新,深圳已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2023年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總值以14489.68億元領跑全國。
作為改革先行地,深圳在推進產業科技創新上有什么特色和經驗?川觀智庫帶著問題赴深圳,對話深圳市原副市長、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理事唐杰。唐杰提到,科學研究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是可知的,但采取什么技術實現科技成果落地應用是不可知的,政府要做的,就是尋求其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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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態度:打破工業化帶來的“標準”
●打破整齊劃一、擺脫模仿,誰辦研發機構我支持誰
●重視對中小企業的創新資助,研究開發是可以傳遞的,有規模效應
●強調產業鏈的完整,分工深化帶來進一步的產業擴張和創新,使產業升級成為可能
川觀智庫:深圳怎么走向創新的?
唐杰:20世紀90年代中期,廣深高速公路修通,大量產業沿著這條高速轉移到東莞去了,深圳不得不進入“二次創業”階段,必須打破工業化帶來的“標準”,打破整齊劃一、擺脫模仿。
深圳的創新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是“4個90%”的階段。1995年深圳市政府頒布了《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規劃》,開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逐步實現了90%以上研發機構設立在企業、90%以上研發人員集中在企業、90%以上研發資金來源于企業、90%以上職務發明專利出自企業。當時深圳全口徑財政收入一年90多億元,資助企業做研發就要花出40億元。政府有這樣一句話:“誰辦研發機構我支持誰。”
這期間,高新技術產業成為深圳經濟發展的第一增長點,全市高新技術產品產值從146.2億元增加到819.8億元,年均增長42.6%。到2000年,500多家深圳企業研究所已經與全國130多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科研成果轉化率高達90%左右。
第二個階段是2000年之后。10年時間政府大概投入2000億元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發改、科創、工信三家部門同時支持。企業可以在這三個部門重復得到支持,比如創新階段,還沒有產品,就可以得到科創資助;有了新產品,發改再資助;形成了一定規模,要搞技術改造了,工信接著支持。
川觀智庫:深圳的產業科技創新可以總結出哪些特征?
唐杰:深圳重視對中小企業的創新資助。2013年到2015年實施的大規模資助中小企業的創新計劃,資助了7000多家中小微企業。三年時間創新企業的產業增加值從332億元增長到1058億元,占全市增加值比重由2.6%上升到6%。我們測算過,資助對中小微企業產出的直接放大效應是4.4倍,總體放大效應是22倍。
總體放大效應就是說,研究開發是可以傳遞的,有規模效應。即一個企業或者某一產業的創新,會建立在另外一個產業已有的創新基礎上。當然,大量的中小微企業,還可以因為差異化、專業化,在產業鏈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另一方面,強調產業鏈的完整,這很重要。深圳為什么能做成無人機?從最開始,加工釣魚竿、網球拍,再到高爾夫球桿,都是運用了碳纖維的材料,再到后來做貼牌手機,手機外殼也是碳纖維,分工鏈早就形成了。分工鏈還實現了深圳的機器人技術用在精密儀器設備上,它力度很小但精準。所以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具備了在現成產業鏈上做創新的條件。那時一些看起來似乎要過時的行業,轉換賽道給無人機做產業鏈,很多部件大疆連圖紙都不用畫,只要有想法深圳就有人給畫,一個螺絲釘都不用生產,只要想生產就有配套企業給生產,價格又低質量又好。
深圳的工業化過程從初期低層次起步到模仿,奠定了獨有的、發達的、高度細分的、極復雜的分工體系,打下產業鏈協同分工的基礎。分工深化帶來進一步的產業擴張和創新,使產業升級成為可能。
川觀智庫對話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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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意識:創新都是非共識的
●創新就是敢為人先,做和大家不太一樣的事兒
●要尋求創新的可知和不可知之間的平衡
●需要政府的輔助,把科學家、企業家、工程師放在一塊,支持或者組織研發過程
川觀智庫:《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第四部分“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中,明確了諸多科技創新的具體做法,其中一點是“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非共識”這個詞用于科技創新很有意思,深圳是國內最早提出支持非共識創新的。你怎么理解“非共識”?
唐杰:2007年深圳提出支持非共識創新,一開始不被理解。其實創新都是非共識的,“1+1=2”這樣的共識問題,還叫創新嗎?創新就是敢為人先,做和大家不太一樣的事兒。
《決定》里面寫的“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實名”。我們做匿名評審的目的是防止“人情關系”。但匿名也可能導致不負責任,比如我給人評一論文,非說他零分,反正都匿名了,這樣行嗎?“實名”強調的是責任承擔。
川觀智庫:創新越多,風險就可能越大,深圳是怎么應對的?
唐杰:深圳原來提出過一系列口號,鼓勵敢于創新和突破,勇于嘗試和實驗,這些口號體現了發展觀和改革精神,是在尋求創新的可知和不可知之間的平衡。
可知,我認為即科學研究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是可知的,比如我們現在說要發展量子物理、生命科學、材料科學、計算科學等。具體采取哪項技術能夠實現科技成果落地應用?這就是不可知的范疇。正如燈泡里成功用上鎢絲,是科學家經歷了千百次實驗才試出來的,這就是不可知。
科技創新從理論到轉化通常涉及三類人:科學家、企業家、工程師。科學家是發現原理的,怎么轉化成技術還涉及多方參與。正如愛因斯坦發現了相對論,但世界上第一顆原子彈是奧本海默為主導研制的。科學轉化成技術存在可能性,在這個節點上,就需要政府的輔助作用,把科學家、企業家、工程師放在一塊兒,支持或者組織研發過程。
這一過程中政府還需要建立市場機制對科學項目作篩選。
舉個例子。在超材料智能結構及裝備領域具有領先地位的創新型企業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現任董事長劉若鵬,在帶著他們團隊的項目回國時就遇到了困難。不光是深圳政府,甚至還安排了去北京論證,都得出了否定的結論,唯有兩個專家說可能是最新前沿。就在幾個學生灰心喪氣準備去新加坡時,松禾資本創始合伙人厲偉從時任深圳市科協主任那聽說了此事,當場決定投資,在場的另外兩個投資人也決定跟投,之后政府也投了,并拿3萬平方米的房子給他們用……他們的公司就這樣起來了。
這就是說要通過建立市場機制,識別風險和承擔風險。我曾經問過當時該項目的投資方,為什么對這個項目決定投資?判斷標準是什么?答案是,對科學項目作篩選,要弄清楚這幾件事:項目技術創新的科學原理是什么?主要研發人是從哪個大學出來的?研發團隊有哪些人?作為該項目的研發團隊,你參與了哪些環節?還有沒有誰在做類似的項目,其不同之處是什么?
后來深圳的所有重大項目評估沿用了這樣的經驗,政府提出的基本問題是:先說科學,項目的重大創新科學原理是什么?第二,從哪個實驗室出來的?第三,你在實驗室里承擔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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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關系:邊界分明的支持引導
●政府不指揮企業做事,更不代替企業做事
●從政府執行層面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高水平體現在能夠定價、能夠履約、能夠執行,缺一不可
●以法治規范市場經濟和政府行為,在經濟領域立法數量和修法頻率明顯超過國內很多城市
川觀智庫:深圳政府支持產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有哪些?
唐杰:總的來說,深圳對科技創新有三方面政策支持:產業政策、公共政策和創新政策。產業政策即偏向性地給某類某些企業以支持;公共政策是大力發展重點大學、重點實驗室,建設重點學科,也就是加強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增強共性技術研究開發;創新政策重點關注產業鏈,用創新券、創業資助、無償技術開發資助等金融方式,對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給予支持。
同時,還存在一些內在規則,首要就是政府和企業的關系邊界劃得很清楚,政府不指揮企業做事,更不代替企業做事。談政府作用的時候,一定要區分行政管制、市場機制和法律。應該更少行政手段,比如深圳對科創項目的評估,是通過行政組織的手段來做,也就是行政確定篩選評估的規則,然后專家具體執行評選。
其次,是要打通信息壁壘。比如,梳理出科技創新的方向,然后把方向分類,再把企業吸引到相應的池子里來,這樣極大地促進了信息交流。當不同的資助項目歸納成大類的時候,就會發現:企業間本來是各忙各的、互不相干的,但突然有一天因為申請資助見面了,然后發現做的事是可以打通的,或者是可以合作的,也許就變成兩家、三家合起來要一個項目的支持,成功率就更高。也就是說,政府要有信息溝通的機制。
除此外,開放交流也很重要。深圳著名的口號“來了就是深圳人”,就創造了交流的積極氛圍。全國乃至全球的一流專家到深圳來做評審是很常態的,這樣的往來會帶來大量的東西。最典型的,專家可能不光評選,還得做一場講座等,交往就更多了。“干中學”盡管重要,但是假如沒有知識的傳遞,“干中學”就是一個緩慢的過程。
所以,我認為這是各個城市都可以學的。四川的城市,尤其成都,吸引人的條件不比深圳差。當你的人才越多樣,知識越多樣,積累的創新力量就越多,創造性就越高。
川觀智庫:深圳如何同時運用“發達的市場”和“有效的政府”?
唐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高水平體現在哪?從政府執行層面來看,是能夠定價、能夠履約、能夠執行,缺一不可。從這些方面,能夠看到深圳發達的市場環境。深圳本身沒有科研基礎,但能吸引其他地方的教授、院士來,正因為政府能通過法治手段盡量規避科學原理到產品轉化中涉及定價、履約、執行等方面的風險。
這一過程里,除了科學家、工程師、企業家,還涉及會計師、律師和大量需要建立的輔助材料等。比如,一項技術到底值多少錢?這個技術再投多少錢,可以變成一個產品?未來多少年能賣多少錢,收益怎么分……這些東西不算,就很難操作。如果沒有法律約定,今天可以賣給“我”,明天又可能出個差不多的東西賣給他……要避免這些情況該怎么約束?這樣的市場環境和行政有關,需要提高司法水平。深圳人的習慣是“有了問題找市場不找市長”,就是說合約意識、法治意識很關鍵的。
目前,深圳涉及經濟領域的法律有400條左右,平均每10年左右修訂一次,隨時在用才會不斷修訂。深圳在經濟領域立法數量和修法頻率明顯超過國內很多城市。
總結起來,深圳從法治著手,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法治環境,形成較為發達的市場環境和有效的政府,以法治規范市場經濟和政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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