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陽13歲男孩小宇騎電動車時,被老人私自拉設的繩索割喉,傷勢嚴重。據家屬稱,轉院到北京治療數日后,小宇已從ICU轉出,目前生命體征平穩。
4月15日,記者從沁陽市相關部門獲悉,經調查,4月4日上午12時左右,柏香鎮村民黃某宇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沁陽市柏香鎮一村道上行駛時,被柏香一街村民朱某雨(女,62歲)打玉米所拉繩子勒住脖子,黃某宇隨即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現已脫離生命危險。目前,當地警方已立案偵查,對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截至目前,通過線上、線下籌款渠道,已累計籌措各類愛心善款70余萬元,為孩子后續治療提供了資金保障。
此前報道:13歲男孩遭割喉,家屬:仍有一段氣管未找到;當地婦聯已介入
近日,河南13歲男孩被繩鎖喉一事,引發網友關注。有消息稱,事發后,肇事方只給了1萬塊錢,有媒體與肇事方溝通時,對方掛斷了電話。
13日,記者從事發村的村主任處了解到,拉繩的農戶已經在主動籌錢,在13日當天又送了兩萬塊錢過去。另有律師表示,如果拉繩行為造成男孩重傷以上后果,可能構成肇事致人重傷罪。
受傷男孩在接受治療,圖源:網絡
事發地河南沁陽市柏香鎮柏香一街村委會王主任告訴記者,受傷男孩家庭環境一般,男孩的母親郝女士2018年曾患重病,當時政府進行了醫療救助,后來身體逐步恢復。郝女士的愛人在一家飲料廠打工,普通工人一個月工資3000多元。她自己因為身體的問題,幾乎干不了重活。此前,政府已經幫她家辦理低保。
“拉繩子那一家,家庭環境也一般。”王主任稱,拉繩的老人是個農民,患有腦梗,靠種地為生,有一個兒子。事情發生后,其兒子一直在積極湊錢,“剛給她家又送了2萬塊錢去了。”王主任說,肇事一方沒有說不管,一直在想辦法。
診斷證明書,圖源:網絡
另外,郝女士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事發時,村民是為了打玉米而占道,私自拉上了繩子,13歲的兒子是騎電動自行車從當地經過。
對于該案相關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此案中,男孩未滿16周歲騎行,屬于行政違法行為。但是這種行政違法并不必然導致其被繩子割傷,并沒有阻斷行為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拴繩人仍需承擔主要或者全部責任。
事發路段,圖源:視頻截圖
付建認為,行為人需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民事侵權責任。此外,在公共道路上私自拉繩,若造成他人重傷以上后果的,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4月4日消息,河南沁陽市一名13歲男孩騎車前往補習班時,在路上被一根繩子纏住頸部,被勒倒割傷。經醫院診斷,孩子氣管、食管破裂,傷勢十分危重,入院后即進ICU搶救。事發后,拴繩的人家拿出1萬元賠償。郝女士稱積蓄已經花光,也借遍了親朋好友。此前村委會主任王明亮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受傷的男孩成績很好,考試總在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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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河報、極目新聞
編輯:朱藝君
審校:王永田
監制:殷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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