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優質文化資源既“下得去”又“扎下根”?這是各地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必答題。我們梳理全國各地因地制宜推進公共服務的做法發現,上海、浙江、廣東的探索,重點在推動文化資源從“輸送”走向“共建”、從“普惠”邁向“精準”,形成了可借鑒的有益經驗。
上海|用市場化機制激活“夜間文旅”
上海于2022年施行《上海市公共文化設施收費管理辦法》,這是全國首部省級層面規范公共文化設施收費的政府規章。它首次明確了“能不能收費、怎么收、收多少、怎么用”的政策邊界,既守住公益底線,又為市場化運營留出空間。在制度框架下,上海有兩個代表性探索:一是浦東試點“白加黑”延時服務,圖書館、社區文化中心等日均開放12小時、全年無休,社會化延時服務按市場價5折的普惠性原則收費,采取“區級補貼+街鎮支持+群眾付費”三方分擔機制,既降低群眾負擔,又解決夜間運營經費問題,破解了“關門早、年輕人沒空去”的難題。二是推動新型文化空間建設,通過“社會大美育計劃”“城市書房”“演藝新空間”等載體,把優質文化資源送到商圈、寫字樓、社區門口,提升了服務可及性與吸引力。
浙江|把“送文化”變成常態
浙江“錢江浪花”藝術團自2005年運行至今,是國內“送戲下鄉”的先行者,也是全國較早探索“文化直通車”模式的實踐樣本。其最值得借鑒的經驗在于“機制化生存”。面對基層演出“搭臺難、送戲少”的痛點,浙江采取了“文化直通車+政府采購”的模式。藝術團配備集聲光電于一體的多功能舞臺車,解決了偏遠山區搭臺布景的難題。更關鍵的是運營智慧:政府提供補貼,藝術團不養固定演員,而是像“采購商”一樣向全省乃至全國院團采購優質節目。這種“樞紐型”平臺模式,確保直通車開到哪里,老百姓就能在哪里看到名家名段的精品節目,實現了“花小錢、辦大事”的倍增效應。二十年來,藝術團累計演出超過5000場,覆蓋浙江全省偏遠山區和海島。它的價值不在于演了多少場,而在于用一套可持續的機制,把“送文化”變成了一種常態化的制度安排。
廣東|將文化惠民升級為“全社會共創”
廣東發布“十五五”公共文化服務“征集令”與“藍皮書”計劃,核心做法是面向全社會廣發“英雄帖”,征集優秀案例和優質主體,建立“文化資源庫”和“主體庫”。這不是簡單的文件發布,而是一場“文化眾籌”。在賽道設計上,征集涵蓋文化活動舉辦、設施空間運營、數字文化服務等十四個類別,“鄉村文化帶頭人”“青年創客”等均在列。在激勵上,入選案例或主體進入省級資源庫,獲得官方推廣,“入選即認可,亮相即機會”,極大調動了社會力量參與的積極性。這一做法的價值在于:將文化惠民升級為“全社會共創”,通過遴選社會優質主體,解決基層服務“專業性不足”和“可持續性差”的難題,配合“點單式”服務與數字化平臺,打造“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群眾點單”的閉環生態系統,為公共文化服務提供了可操作的“廣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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