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手田先生每天開單前會通過外賣平臺App投保一份3元的意外險,保費由平臺在其報酬中自動扣除。然而,當田先生在出租屋內猝死后,家屬申請理賠卻遭到拒絕,保險公司給出的理由是“事故發生于非工作時間地點,且投保人為平臺而非騎手本人”。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作為典型案例發布的這起保險理賠案引發社會關注。騎手權益究竟該如何有效保障?又該怎樣杜絕“形式投保、實質免責”的投機行為?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長宋毅介紹,該院已將“依法審理涉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險等金融案件,強化司法指引,為快遞員、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增加‘一份保障’”寫入了法院“十五五”時期加強金融審判能力建設、服務保障首都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多部門制定的《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試行)》規劃,2026年,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范圍將擴大到全國所有省份,并將出行、即時配送、同城貨運三個行業的平臺企業總體納入,新業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將進一步加強。
來源 | 央視新聞 中國之聲
編輯 | 賀 ? 曦
審讀 | 張 ? 蕾
二審 | 陳 ? 岳
三審 |?王 ?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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