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甘孜州委批準,甘孜州紀委監委對甘孜州交通運輸局原二級巡視員丁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丁虹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使用代管公司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項目實施、資金撥付、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丁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孜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甘孜州委批準,決定給予丁虹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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