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20萬元定金“鎖定”2000萬元房產,國企原總經理蔡某某不簽合同、不付房款,待房價上漲后“更名”出售,獲利500多萬元,被認定為受賄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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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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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0萬元定金“鎖定”2000萬元房產,國企原總經理蔡某某不簽合同、不付房款,待房價上漲后“更名”出售,獲利500多萬元,被認定為受賄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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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下……
掙錢有方術,獲刑真不冤,沽名釣譽士,小心“賣”自己。
這是吃了內幕消息的紅利
聰明嗎?聰明反被聰明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