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朋友們注意了!
3月1號開始,一直到5月31號
全省正式進入
森林草原高火險期!!!
01
時間節點要記牢
高火險期:2025年3月1日—5月31日。
整個防火期: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5日。
特別提醒:各州(市)、縣(市、區)政府可能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調整具體時間,請留意本地官方發布的通知。
02
這些行為要禁止
在森林草原防火區內,以下行為嚴禁進行:
生活用火:吸煙、燒紙、燒香、點燭、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
娛樂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
生產活動:燒蜂、燒山狩獵、焚燒垃圾。
特殊管控:高火險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計劃燒除。
03
進入林區要配合?
設卡檢查: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請主動接受防火檢查站的檢查,掃“防火碼”進行實名登記。
火源管理: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如需攜帶,請按規定實行集中保管。
4
發現火情要報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情,請立即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報警。
延伸閱讀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發〔2026〕10號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有效預防森林草原火災,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生物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發布如下命令:
一、明確防火期。本輪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為2025年12月1日—2026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5月31日為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按照規定調整森林草原防火期、高火險期,按程序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劃定防火區。森林草原防火區、森林草原高火險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防火區內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應當按照規定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并采取防火措施。預報有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和二級以上火險等級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發布禁火命令,必要時實施封山管理。
三、嚴格火源管控。持續抓好林區電力安全隱患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城市面山等重點防控區域火災隱患。嚴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強化對農事、施工、祭祀、計劃燒除、煉山造林等野外生產生活用火的全流程監管,重點時段增人增卡、延長巡護時間。
四、強化宣傳教育。深入開展“筑牢防火屏障守護綠美云南”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警示教育,推行有獎舉報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教育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五進”活動,全面形成群防群控格局。
五、做足應急準備。防火期內,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嚴格執行24小時聯合值班值守制度,認真做好衛星熱點核查反饋、信息報送、輿情監測等工作。各類專業隊伍在高火險時段靠前駐防、帶裝巡護。火災撲救須落實專業指揮,科學組織安全撲救,確保人民群眾和撲火人員生命安全。
六、壓實各方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充分發揮林長制考核、網格化管理作用,嚴格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和個人“四方”責任。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能職責,林區毗鄰地區、單位逐一簽訂聯防協議,協同聯動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各項工作。
七、依法追責問責。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嚴格落實火災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嚴肅追究火災肇事者法律責任,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對防滅火工作中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部門(單位)及有關責任人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情,應立即撥打森林草原火警電話12119報警。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日報-云新聞 出品
資料來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封面圖由AI生成
編輯:鄭海燕 整理
審核:趙婷婷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