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山東省日照市監委對原山東銀保監局一級巡視員孫建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建寧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建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孫建寧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
編輯:李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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