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呂梁市委批準,呂梁市紀委監委對交口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公安局局長王虎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虎兵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去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為親屬謀利;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虎兵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呂梁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呂梁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虎兵開除黨籍處分,由呂梁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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