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史曉露
“今年起,支付方需要替個人代扣代繳增值稅,這會不會影響我的勞務報酬?”1月8日,自由設計師小雯看到增值稅法新規后,心里犯起了嘀咕。
小雯的困惑并非個例。2026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我國第一大稅種,從行政法規層面正式上升至法律層面。與之配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也同步落地,其中規定“自然人發生符合規定的應稅交易,支付價款的境內單位為扣繳義務人。”
一時間,不少像小雯這樣靠兼職、外包獲取收入的靈活就業者,都在關心這項新規會給自己帶來哪些影響。
除了兼職報酬的代扣代繳,新稅法還有哪些新變化?對企業和個人會帶來什么影響?川觀新聞記者就此采訪了稅務專家。
關注一:
單位代扣代繳增值稅,我的勞務報酬會打折扣嗎?
首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增值稅。
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其納稅人覆蓋絕大部分經營主體,與社會大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舉個簡單例子,一個蘋果從果農手里賣給批發商,批發商賣給果汁廠,果汁廠再賣給超市,最后到消費者手里,每個環節都有增值額,每個環節都要繳稅。但為了避免重復征稅,國家設計了增值稅抵扣機制,這樣就有效避免了重復征稅。
搞懂了增值稅的概念,再來看一看,2026年1月1日施行的增值稅法及增值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增值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自然人發生應稅交易時,支付價款的境內單位必須履行代扣代繳增值稅義務。
“以往自然人提供勞務僅個稅代扣代繳,部分人可能通過現金交易、不開票等方式避稅,現在的新規要求支付方同時代扣個稅與增值稅,稅務監管環節前移,支付方未扣將擔責。”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稅務師陳瓊表示,這意味著改變了原有的征管方式,對于專家授課、設計師接單、技術顧問提供咨詢等常見勞務場景,作為支付單位必須要履行代扣代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這將使得稅務管理更加規范,個人偷逃稅將明顯變難。
這對個人的勞務報酬會有影響嗎?
“支付方需同時代扣增值稅與個稅,個人實際到手金額為‘含稅價款—增值稅—個稅’,直觀感受收入減少?!蔽髂县斀洿髮W財政稅務學院副教授黃昊舉例,比如10000元含稅授課報酬按1%征收率計算,需代扣增值稅約99.01元,到手金額相應縮減。這要求個人在談合同時必須明確報價是否含稅,清晰約定稅費負擔方,避免后續爭議。
此外,他建議,個人還需關注免稅與起征點政策,自然人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按次納稅每次銷售額未超500元、按月未超10萬元可免征增值稅;同時適用3%征收率(目前可減按1%執行),充分利用政策優惠降低負擔。
關注二:
公司自己生產的貨物用于給員工發福利,需要繳增值稅嗎?
增值稅法第五條明確規定了三種需要視同應稅交易,并繳納增值稅的情形: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轉讓貨物;單位和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不動產或者金融商品。
如何理解這項新規?
陳瓊舉例,食品廠把自己生產的月餅發給員工作為福利,需要按市場價算銷售額繳增值稅。家電公司搞活動送客戶自產微波爐,需按市場價算銷售額繳增值稅。這些規定是防止企業以“贈送”名義避稅,保證貨物增值部分都被征稅。
對個人而言,有哪些影響?
黃昊認為,對個人而言,影響集中在資產轉讓環節,個人無償贈與房產、轉讓專利或無償劃轉股票等金融商品,需按視同應稅交易計稅,這要求個人在進行無償資產處置時提前測算稅負,避免因政策誤判引發合規風險,但個人日常消費等不屬于視同應稅交易范圍,不會增加額外稅負。
同時,他表示,新法將原有的視同銷售情形大幅精簡為三項,并取消了兜底條款,體現了從“形式監管”向“經濟實質”的轉變。
關注三:
個人取得政府拆遷補償款,需要繳增值稅嗎?
增值稅法第六條規定了四種不屬于應稅交易,不征收增值稅的情形:員工為受雇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薪金的服務;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規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補償;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相比原有政策,新稅法有哪些變化?
“個人取得政府拆遷補償款之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范圍,新法明確為不征稅。除此條外,其他幾項和過去的規定相比無實質性變化,但均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不征稅范圍。”陳瓊表示。
“這意味著法律定性升級,不征稅意味著該行為本身不在增值稅征稅范圍,無需申報。而免稅屬于應稅交易的優惠,需按規定留存資料并申報。”黃昊表示。
關注四:
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不再享受免征增值稅。醫美行業會漲價嗎?
增值稅法規定“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而在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將“醫療機構”定義為“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的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資格的機構,包括軍隊、武警部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包括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這意味著從今年開始,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不屬于免征增值稅范圍,不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在陳瓊看來,這項規定有其合理性。過去,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因未明確排除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實務中部分醫美機構享受免稅。“但免稅的項目具有公益性,非營利性及普惠性。而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顯然不具有上述特點。”
黃昊認為,定義的調整本質上是希望把治病救人的醫療和變美消費的醫美進行界限劃分。對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而言,新規終結了其借醫療機構身份享受增值稅免稅的模糊性紅利,現在需要像普通商業公司一樣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6%;小規模納稅人3%,2027年底前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對消費者而言,最關心的是醫美行業會漲價嗎?
陳瓊認為,由于增值稅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醫療機構不包括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所以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的稅負增加,機構可能通過提價轉嫁稅負,消費者在選擇時需更謹慎,需區分機構性質,非營利性機構價格可能具有優勢。
也有專家持不同觀點。“其實不能一概而論?!秉S昊認為,從理論上講,稅收成本增加,機構確實有漲價的沖動。但從市場現實看,目前的醫美市場早已是紅海,價格戰打得非常兇。如果機構貿然把這幾個點的稅款直接加在消費者頭上,很可能會導致客源流失。因此,短期內大部分機構可能會選擇自己消化這部分成本,或者通過推出新套餐、升級服務來模糊價格。
他認為,對于消費者而言,雖然可能面臨微小的價格波動,但換來的是行業規范化的保障,既然機構要納稅,開具正規發票就成了剛需,這反而更有利于消費者在出現糾紛時維權,讓每一筆“變美”的錢都有據可查,減少了醫美亂象帶來的隱形風險。
他建議,消費者在進行醫美消費時主動索要發票,以確保自身合法權益。營利性醫美機構應盡快建立完善的進項抵扣體系,通過合規取得藥品、器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減輕稅負。
稅務專家提醒,上述解讀基于2026年1月1日施行的增值稅法及實施條例,具體征管實操需以稅務機關最新公告、解釋為準;個人或企業在涉稅場景中(如勞務報酬結算、企業福利發放),可咨詢主管稅務機關,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導致涉稅風險。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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