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宣判。1月9日,南都N視頻記者從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法院對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同日,法院發布了判后答疑。其中,關于被告人廖某宇是否具有自首情節,法院指出,根據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的,是自首。本案案發后,廖某宇及時撥打了急救和報警電話并一直在現場等候處理,其被控制時亦未反抗和逃避,屬于自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交代了其駕車持續超速行駛并撞死被害人的主要犯罪事實,依法構成自首。廖某宇辯解其行為應認定為交通肇事罪屬于對行為性質的辯解,不影響自首的成立。
法院回應了為何對被告人廖某宇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答疑中表示,根據刑法規定,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本案中,廖某宇無視交通安全管理法規,于節假日晚高峰期間,在限速40km/h的城市主干道上持續加速至128.96km/h,其嚴重超速駕駛行為造成三人死亡的特別嚴重后果,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依法懲處。鑒于廖某宇的犯罪心態系間接故意,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有別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且具有自首情節,故根據廖某宇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答疑全文↓↓
代理律師:受害者家屬稱無法接受
今日,受害者家屬的代理律師蘭和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家屬聽到宣判結果后情緒很激動,無法接受該結果。
受害者家屬曾公布出庭通知書。
蘭和補充說,“受害者家屬狀態挺不好的,后續我們應該會提出抗訴申請。”他尊重家屬的選擇,一切以家屬訴求為準。另外,宣判時,他看到被告人家屬聽到判決結果后情緒也很激動,“我覺得二審可能性很大”。
南都此前報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廖某宇無視交通安全管理法規,明知節假日晚高峰期間城市主干道人流車流密集,高速駕駛車輛極易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超速行駛,造成三人死亡,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廖某宇犯罪情節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鑒于廖某宇在看見被害人后采取了緊急制動和打方向盤的避讓措施,犯罪心態系間接故意,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有別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且具有自首情節,根據廖某宇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報道回顧
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審宣判:肇事司機被判死緩
南方都市報(nddaily)報道
見習記者 付冰潔 南都N視頻記者 韋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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