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修訂后的《殯葬管理條例》正式公布,自3月30日起施行,全文共8章73條。司法部、民政部負責人近日就《條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如何加強和規范殯葬服務管理?
如何加強和規范殯葬服務管理?
為積極回應社會高度關切,加強和規范殯葬服務管理,《條例》明確——
殯葬管理堅持公益惠民,完善殯葬服務。加強政府投入,建立與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殯葬事業投入機制。殯葬設施包括殯儀館、骨灰堂、公墓3類,殯葬服務機構為殯葬設施的運營單位。新設殯葬服務機構由政府舉辦,加強滿足群眾殯葬服務需求所必需的設施供給。依法制定殯葬服務收費標準,嚴格管理收費,加強價格監測和監督管理,遏制過高收費。對骨灰格位安葬,不收取或者適當收取格位使用費、維護管理費。要求殯儀館合理設置服務網點;結合實際配備遺體接運車,保障遺體接運需求;利用適宜場地,為群眾提供治喪便利;加強殯葬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提供便民殯葬服務;公布殯儀館及其服務網點聯系方式,方便喪屬聯系。
如何保障基本殯葬服務需求?
為保障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條例》規定殯葬服務分為基礎項目和非基礎項目。
國家制定基礎項目清單,將遺體接運、遺體存放、遺體告別、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生態安葬以及政府舉辦的殯葬服務機構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納入清單范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可以結合實際適當增加本行政區域殯葬服務基礎項目。
國家逐步將具備條件的殯葬服務項目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并動態調整,保障全體公民能夠公平可及地享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殯葬基本公共服務。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合理確定殯葬服務非基礎項目清單,并對收費依法實行嚴格管理。
如何規范殯儀、安葬服務?
為加強和規范殯儀、安葬服務管理,《條例》規定——
明確遺體接運、存放、火化等環節的規范性要求。明確骨灰堂、公墓應當憑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提供骨灰格位、公墓墓位,為高齡老人、危重病人等提供骨灰格位、公墓墓位的除外;骨灰格位、公墓墓位使用周期屆滿可以辦理續用手續。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統籌本行政區域殯葬服務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將殯葬服務主體和相關從業人員納入系統管理,提供便民殯葬服務。
如何加強收費管理?
為加強和規范收費管理,《條例》規定——
對殯葬服務實行清單化管理,禁止在清單之外設立項目、收取費用。明確有關部門制定殯葬服務收費政策,并依法加強價格監測和監督管理。細化殯葬領域價格違法行為具體情形,為依法查處提供依據。
推行節地生態安葬
倡導使用綠色環保喪葬用品
《條例》明確文明節儉、綠色生態的導向并將其貫穿殯葬活動全過程,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倡導使用綠色環保喪葬用品,倡導文明、低碳、安全祭掃,同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鼓勵農村紅白理事會等組織發揮作用,引導移風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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