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寇敏芳
保證貨源、專線運輸、保底月入過萬元……從2022年3月起,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67名貨車司機被這樣的廣告吸引,掉進詐騙團隊精心設計的“套路運”陷阱,累計被騙金額超過230萬元。
近日,全國第一個以詐騙罪提起公訴的跨貨車、網約車領域的郫都區“套路運”案件,由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3名主犯刑期分別為11年6個月、10年、5年,6名從犯刑期為6年、緩刑1—3年不等。
“套路運”是一種針對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的復合型詐騙手法,在全國不少城市都有發生。
此次宣判的“套路運”詐騙案中,9名涉案人員通過成立空殼物流公司,在招聘網站發布“月入過萬”虛假廣告吸引求職司機,再以“公司擔保購車”為由,誘騙其高價購買指定車輛,并通過虛報車價、利用信息差加收費用等手段非法牟利。
這類套路十分隱蔽,其從招聘、銷售、貸款到運輸經營等環節,看似每個環節都合法合規,常被偽裝成“經濟糾紛”,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很難。但這次,不一樣了。
從2023年開始,省交通運輸廳等12部門,聚焦從業準入、購車入市、生產經營、打擊違法犯罪等環節開展了為期三年的全鏈條專項治理,省級督辦解決重點“套路運”相關訴求1046件、治理冒頭企業219家。省市縣三級公安、檢察院、法院、交通等部門密切協作,對“套路運”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全鏈條打擊,最終推動郫都區“套路運”案件以詐騙罪審結。
復盤郫都區“套路運”案件,其核心套路點表現在3個環節,12個“坑”,請廣大司機千萬勿踩坑。
第一,招聘環節
坑1,發布虛假招聘廣告。不法分子成立空殼物流公司,在招聘網站上發布“保證貨源、專線運輸、報酬豐厚”等虛假招聘廣告,通過主動微信、電話邀約等方式將被害人引誘至物流公司應聘。
坑2,騙取意向金。在和被害人面試時,虛構公司與本地大型企業和工廠有長期合作,保證有活、月入過萬,來吸引被害人入職,從中騙取4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求職意向金。
第二,貸款購車環節
坑3,誘騙貸款購車。對于無車的求職者,虛構擔保購車從事貨運可月入3萬元,以此為誘餌,誘導與被害人簽訂委托購車合同。
坑4,指定機構貸款。要求被害人到指定的金融貸款機構貸款。
坑5,指定機構買車。要求被害人到指定的貨車銷售企業購買指定車型貨車。
坑6,騙取車款差額。通過隱瞞真實車價的方式,騙取2500元至54000元的車款差額。
坑7,騙取其他費用。在金融貸款機構已經足額發放車輛價款、保險費等貸款,汽車銷售公司已辦理好車輛登記后,仍以車輛貸款不足額、保險費用未繳納等理由,繼續騙取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車輛首付款、保險費。
坑8,虛假承諾產權。承諾被害人是幫公司開車,如果經營不善,公司可安排其他司機接手,實則又是暗藏“套路”。
第三,運輸經營環節
坑9,簽訂“套路”合同。簽訂的貨車經營服務合同中管理費、服務期限、過戶費用及證件、違約條件及違約金等模糊不清或明顯不利于被害人。比如:約定每月28天的運輸時間,看似不起眼的規定,實則暗藏“套路”。
坑10,持續“薅羊毛”。依據“套路”合同,采取“拖延、扣留證件、強行收車”等方式,阻撓車輛正常過戶和生產經營,收取高額管理費、保險費或違約金。
坑11,“套路”司機違約。通過實際不派單或派出運輸時間超長、超載的長途單讓司機不能達到約定運輸時間、無法盈利而不再接單,故意讓被害人不能完成每月28天的運輸任務,“套路”司機自己提出違約。
坑12,轉移風險。被害人因收入不達預期,提出退車,公司會再安排其他接手司機,引導雙方簽署使用權轉讓協議,明確由接手司機代還購車貸款。但后期,接手的司機不再按時還款,受害人聯系不上公司和接手司機,背負高額債務,部分受害人車輛也不知去向。
交通運輸部門提醒廣大司機朋友:購買車輛前,發現以“高薪收入”“穩定貨源”為條件,要求到指定的車輛銷售企業購車、到指定的企業或平臺經營,就有可能存在“套路”,特別是一些招聘網站承諾招聘司機輕松月入2萬—3萬元,肯定是“套路”,不要相信天上會掉“餡餅”;簽訂合同時,合同中管理費、服務期限、過戶費用、違約金等模糊不清或明顯不利于司機,就可能存在“套路”。如遇“套路”,可撥打“12345、12328”電話或到公安機關報案。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不要輕信虛假宣傳,不要盲目跟風,避免上當受騙!
天上不會掉餡餅,掉下來的往往是陷阱。
套路、坑,相信天下不會掉餡餅
套路環環相連
曉得了這個陷阱???,不上“套路運”的當,對列出來的12個“坑???”,千萬要睜大了眼睛,細心用心避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