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國際秩序者必將自食惡果,背棄履約義務者必將信譽掃地,違反國際法者必將遭到公理審判。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公然宣稱,“臺灣有事”可能構成日本可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存亡危機事態”。從法理角度看,高市這一謬論至少犯下三宗罪。
罪在挑戰國際秩序。中、美、英1943年在開羅舉行會議,并于會后共同發表《開羅宣言》。該宣言從國際法層面明確指出日本對臺灣的侵占屬于非法行為,確認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要求日本必須將所竊取的臺灣等中國領土悉數歸還。1945年7月,中、美、英聯合發表《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9月,日本簽署投降書,明確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同年10月25日,中國政府宣告“恢復對臺灣行使主權”,并舉行“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儀式”。一系列文件和歷史事實表明,日本歸還臺灣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成果,是二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高市謬論暗示武力介入臺灣問題可能性,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是對二戰后國際秩序的公然挑戰。
罪在背棄履約義務。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談判中,日方向中方遞交書面文件,解釋了此后寫入《中日聯合聲明》的“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并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的具體含義。文件基于日本接受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稱臺灣應當歸還中國是“日本政府不變的見解”,日本“未設想將來臺灣具有除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的任何法律地位”。這是日本就臺灣問題對中國作出的承諾。隨后,中日簽署《中日聯合聲明》。1978年中日簽署《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明確規定“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因此,“臺灣屬于中國”“不干涉臺灣問題”是日本的履約義務,對日本有條約約束力。上述文件、聲明、條約證明日本明確承諾將臺灣問題視為中國內政。當前,高市謬論違反外交承諾,背棄履約義務。
罪在違反國際法基本準則。高市將“臺灣有事”與日本“存亡危機事態”掛鉤,這是妄圖用日本的國內法賦予介入臺灣問題的合法性。高市暗示用武力干涉中國內政、侵害中國領土完整,這不僅違背《波茨坦公告》和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還違反《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對于這種行為,中國不會答應,國際社會也不會允許。目前,已有多國發聲予以譴責。
挑戰國際秩序者必將自食惡果,背棄履約義務者必將信譽掃地,違反國際法者必將遭到公理審判。臺灣問題沒有日本置喙余地,任何越線行徑都必遭迎頭痛擊。
(作者為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東北亞研究所日本安全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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