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公安廳微信公眾號“廣東交警”發(fā)布一則案例,一輛新能源汽車的駕駛人和乘客在高速公路慢車道停下推車,被大貨車追尾碰撞導致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該新能源車此前電量已耗盡。
案例詳情
近日,林某(化名)駕駛一輛新能源小轎車搭載2名乘客行駛至某高速公路時,因車輛電量耗盡停在慢車道。隨后,林某與一名乘客下車推車過程中,被同方向行駛、由盛某(化名)駕駛的貨車追尾碰撞,造成林某及乘客陳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事故發(fā)生后,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初步調查,在上高速公路前,駕駛員已告知乘客車輛電量不足,僅可行駛約80公里。乘客建議先充電再出發(fā),但駕駛員未采納。行駛過程中,車輛先后經過兩個服務區(qū),乘客多次提醒駕駛員進入服務區(qū)充電,駕駛員仍未理會,持續(xù)行駛且途中未停車補能。
行至距離第三個服務區(qū)約500米處時,車輛徹底失去動力,被迫停在高速公路慢車道。隨后,駕駛員與一名乘客下車推車,僅前行約20米時,后方一輛大貨車因視線受限,未能及時避讓,發(fā)生追尾碰撞,導致事故發(fā)生。
“廣東交警”認為,該起事故中駕駛人林某在明知新能源電車電量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堅持開車,且多次抱著僥幸心理繼續(xù)行駛,最終造成了事故。
責編:靳鈴涵??編輯:岳沛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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