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位46歲獨身女子蔣女士不幸離世,其“身后事”引發社會關注。據了解,蔣女士沒有配偶、沒有子女,父母早逝,一人獨居,未在生前指定監護人、暫未發現有法定繼承人的她,“身后事”該如何處置?
記者從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獲悉,經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2025)滬0109民特922號民事判決書審理查明,蔣女士(蔣婷)的法定繼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留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擔任蔣婷的遺產管理人。
12月24日晚,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發布公告:茲有自然人蔣婷,身份證號:31010919790407****,性別女,1979年4月7日生,于2025年12月14日去世,生前住所在上海市虹口區四平路621弄87號1室。經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2025)滬0109民特922號民事判決書審理查明,蔣婷的法定繼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留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擔任蔣婷的遺產管理人。現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公告如下:
1. 若有與蔣婷存在遺贈扶養關系的人,依靠蔣婷扶養的人,對蔣婷扶養較多的人,請準備書面材料,包括(1)說明人的身份證明;(2)說明人與蔣婷存在扶養、被扶養或遺贈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
2. 若有蔣婷的債權人、債務人,請準備書面材料,包括(1)債權人、債務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證書;(2)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材料。
3. 若有蔣婷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人對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擔任蔣婷的遺產管理人有異議,請準備書面材料,包括(1)異議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證書;(2)異議理由及證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為三個月,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計算。存在上述情況的,請在公告期限內將書面材料郵寄或提交至下述地址,并通過電話與工作人員聯系以確認收悉。逾期未申報的,導致的法律后果由相關人員自行承擔。聯系方式:(021)25015443,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518號2號樓4樓。
關于擔任蔣婷遺產管理人的公告(央廣網發 來源:上海市虹口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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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廣網上海頻道
記者:馮麗
本期編輯: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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