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蔣君芳 劉珩 張庭銘
此前,南通文旅一句“哪位少爺吸了?”引發(fā)網(wǎng)民對于新治安管理處罰法封存吸毒等行政違法記錄的爭議和擔憂。甚至,有網(wǎng)民質疑,立法修訂是為給部分人“洗白”涉毒記錄提供便利。
網(wǎng)民質疑:都不知道身邊誰是“癮君子”,那會不會不安全?記錄封存了,會不會讓“癮君子”更加肆無忌憚,讓毒品問題更加嚴峻?
對這些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作出了回應。在我國,戒毒吸毒人員的相關信息一直是受管控的。 2011年制定的《戒毒條例》就規(guī)定對戒毒人員戒毒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就戒毒人員、吸毒人員信息管控而言,實行封存措施之前和之后并沒有實質性變化。
換句話說,不管是以前還是今后,我們都無法在公開渠道查到身邊的人是否吸過毒。為什么要這樣做?這是為了減少和避免被行政處罰人“一次受罰、終身受限”,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關于“身邊的癮君子都‘隱身’了,我們的安全怎么保障?”官方回應,一方面我們國家一直以來都很重視戒毒工作。吸毒人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有關機構會對其實施戒毒措施,一直要到這個人到達戒斷三年不復吸,才能解除管控。另一方面,封存違法記錄不是消除、刪除記錄。也就是說,癮君子的吸毒記錄不會一筆勾銷,只是不能隨意“透露”。而為了保障社會安全,法律也劃定了吸毒人員禁止從事的行業(yè)。如特定職業(yè)(網(wǎng)約車司機、幼師、保安等)的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可以進行查詢吸毒人員信息。
吸毒記錄封存之所以引發(fā)熱議,是因為大家認為這會縱容吸毒,紛紛為犧牲的緝毒警察鳴不平。
法工委在回應中也強調,我國依然是世界上對毒品犯罪懲治最嚴厲的國家之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按照刑法最高處罰為死刑。國家依法懲治和打擊毒品犯罪的態(tài)度、措施和制度沒有任何改變,禁毒工作沒有任何松懈。關于“哪家少爺吸了”的疑慮,法工委也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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