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好戶外探索的朋友注意了
切勿輕信“網紅攻略”
擅入自然保護區
否則可要吃“罰單”了
2025年12月20日,深圳大鵬新區南澳辦事處組織綜合行政執法隊、應急管理辦公室、農林水務部、森林消防中隊,聯合南澳派出所等多部門,對牛奶排等自然保護區區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集中整治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擅自在森林防護區野外用火等違法行為。
行動中,執法人員依法對一名擅自在森林防護區野外用火的當事人給予警告并處1500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次聯合執法旨在遏制自然保護區內日益增多的違規探險活動及由此帶來的安全與生態風險。在牛奶排區域,聯合行動組發現了4名正在進行露營活動的人員。執法人員當即對涉事人員進行了現場普法教育與調查取證,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訓誡。隨后,涉事人員被責令前往南澳辦事處配合進一步調查。經查,4名涉事人員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其中1人還違反了《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
“南澳牛奶排屬于自然保護區,未開發,安全條件不足,到處都是懸崖峭壁,救援難度很大,風險極高。部分社交媒體上流傳的所謂‘網紅攻略’誘導游客前往,極其不負責任,也是極端危險的。”南澳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正在對涉事人員相關違法案件依法進行辦理,對其中一人擅自在森林防護區野外用火違法行為已依法作出了1500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南澳辦事處將繼續加強日常巡查與多部門聯動執法力度,深入開展宣傳警示,引導公眾尤其是驢友樹立正確的戶外活動觀念,從源頭上減少安全隱患,守護綠水青山。
同時,南澳辦事處鄭重呼吁廣大市民游客: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請務必增強安全意識與法律意識,自覺遵守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公告、禁令和警示信息,切勿輕信網絡傳言,切勿擅闖自然保護區,切勿前往未開發、未開放的自然區域進行登山、攀巖、露營、潛水等危險活動。遠離危險,珍愛生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擅自移動或者破壞自然保護區界標的;
(二)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
(三)經批準在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內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采集的單位和個人,不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活動成果副本的。
《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四條: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禁止下列行為:
(一)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等;
(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
(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煙、野炊、燒烤、烤火取暖;
(五)燒黃蜂、熏蛇鼠、燒山狩獵;
(六)煉山、燒雜、燒灰積肥、燒荒燒炭或者燒田基草、甘蔗葉、稻草、果園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引起森林火災的,對個人并處兩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
小新已多次報道深圳牛奶排相關事故
(事發深圳網紅海岸!有人在崖壁攀巖!
建議不要前往深圳牛奶排海岸線
事發深圳網紅海岸!有人墜崖)
僅今年,就已發生了兩起次墜海、墜崖事故
救援難度巨大
希望大家都聽勸!
不要盲目去徒步穿越高風險路線
給自己給別人帶來風險!
來源:深圳新聞網、南方+
編輯:吳俊霞、陳橋魁
校審:施冰冰、王容、鄭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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