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雷倢
9月1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成都市日前出臺了《成都市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旨在規范全市范圍內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與監督管理。
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是指在社區(小區)公共空間嵌入的功能性設施和適配性服務,主要為居民提供養老托育、社區助餐、家政便民等多樣化服務。這些設施布局在居民步行可達范圍內,旨在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升社區服務品質。具體包括為“一老一小”提供照護服務,為居民提供便捷餐飲服務,以及開展健康管理、文體活動等綜合性服務。
在用地和規劃方面,《管理辦法》給出了強有力的支持政策,明確規定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嵌入式服務設施需求,并優先保障其建設用地,老舊小區補建服務設施可適當放寬規劃條件。尤為引人注目的是,政府建設的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作為非營利性公共服務設施,允許5年內不變更原有土地用途;對利用存量建筑改造建設的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允許5年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此舉將極大地降低建設管理成本,為盤活社區存量資源、加快設施建設提供強有力保障。
對于設施如何建、建成什么樣、功能如何配置等,《管理辦法》提出了具體細致的標準。規定每百戶居民擁有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并鼓勵建設功能高度復合的社區嵌入式服務綜合體,其面積一般不小于600平方米,且應配置不少于3種服務功能。其中養老和托育服務被列為優先和鼓勵配置的功能,特別要求嬰幼兒托育必須設在三層及以下,充分體現了對嬰幼兒照護的安全與便利關懷。
《管理辦法》針對不同社區類型,創新提出了“新建配建、既有補建”的分類建設路徑。對于新建居住區,明確規定須在土地出讓時即提出配建要求,確保嵌入式服務設施與新建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從源頭上保障設施落地。對于既有社區,則鼓勵通過“補、擴、改”多種方式盤活閑置資源,充分挖掘閑置、低效利用的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部分服務功能進行調劑使用,也可利用商業樓宇、辦公建筑、老舊廠房等存量非住宅空間進行改造,極大地提升了政策靈活性和可操作性,為補齊服務短板開辟了新通道。
為確保設施“建得好”更能“用得好”,《管理辦法》鼓勵多元化、市場化的運營模式。提出“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模式,既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又充分激發市場活力。通過提供低成本場地、出臺運營獎勵補助辦法等方式,鼓勵運營主體提供價格普惠、質量有保障的服務,并探索專業化機構連鎖化、托管式運營,構建“街道—社區—小區”服務體系,旨在實現可持續發展,避免設施建成后閑置或服務不達標的困境。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