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發展,規劃先行。
與經濟社會發展息息相關的國家發展規劃法立法,迎來最新進展!3月5日,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作為規范國家發展規劃制定、保障國家發展規劃實施的基本法律,國家發展規劃法將長期以來制定和實施國家發展規劃的制度安排以法律形式進行固定,更好發揮“中國之治”優勢。

針對國家發展規劃,為何要制定一部法律?
從“一五”計劃奠基工業體系,到“十四五”規劃開啟高質量發展新征程,我國已連續編制和實施14個五年規劃(計劃),創造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如今,“十五五”規劃拉開大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科學制定和接續實施五年規劃,是我們黨治國理政一條重要經驗,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個重要政治優勢。
五年規劃如同一把標尺,丈量著奮進中國的鏗鏘步伐。對國家發展規劃立法,為在法治軌道上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國家發展規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國家發展規劃法,有利于加強黨中央對國家發展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好發揮我們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發展優勢。
國家發展規劃,關乎大國發展前途命運,也關乎14億多人民幸福生活;既是“國事”,也是“家事”。
“草案明確編制國家發展規劃應當堅持頂層設計和問計于民相統一,有助于更好凝聚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最大公約數’,進一步體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聶鑫說。
通讀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6章內容豐富、系統全面,包括總則、國家發展規劃的編制、國家發展規劃的審查和批準、國家發展規劃的實施、國家發展規劃實施的監督和附則。
草案明確國家發展規劃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包括根據需要提出的遠景目標。
謀好長遠,才能干好當下。
草案總結長期實踐中形成的成熟做法,明確國家發展規劃根據黨中央建議和決策部署,由國務院組織編制;具體編制工作由國務院國家發展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承擔。
根據憲法規定和實踐做法,草案明確國家發展規劃草案報黨中央、國務院審議后,由國務院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
行穩致遠的發展藍圖,貴在落地落細落實。
為了保證國家發展規劃順利實施,草案明確國家發展規劃由國務院組織實施,國務院國家發展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擬訂國家發展規劃實施意見,各地區、各部門明確具體工作安排和推進措施。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多年來的實踐做法,草案明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國家發展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承擔監督具體工作。
3月5日,“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黨的主張將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成為團結帶領億萬人民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的一程上的行動綱領。
用堅實的法治保障,護航國家發展規劃編制實施,一棒接著一棒跑、一茬接著一茬干、一張藍圖繪到底,我們必將開創中國式現代化新局面。
策劃:陳芳
記者:魏玉坤、戴錦镕
統籌:趙超、郭寶江、楊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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