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其母親去世后身份異常,其繼承受阻等情況,引發輿論關注。
3月3日凌晨,河南魯山縣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針對網友反映其母親去世后身份異常及遺產繼承有關問題,魯山縣高度重視,迅速成立由紀委監委牽頭,公安、民政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此事全面調查并依法處理。調查和處理結果將適時公布。
此前的2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曾聯系上發帖網友藝菲。
按照藝菲的敘述:她母親趙某的老家是河南平頂山魯山縣,長期在河北石家莊生活,2008年時,她年僅9歲,父母也早已離婚。2008年11月趙某生病在河北省三院接受治療,隨后被其親屬轉院至河南平頂山治療,并于12月3日離世。藝菲稱,其母親去世前后,辦理了財產公證以及撫養權公證,指定其由小姨撫養。
藝菲出示了部分書面材料,一份甲方為藝菲母親的公證書顯示,“甲,乙雙方于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向我處申請辦理協議書公證。經查,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甲,乙雙方在平頂山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部十四樓簽訂了協議書,協議約定:甲方因病不能自理醫療和生活事宜經與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人所有的房產三處:用以償還醫院診療費用,抵押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及其他費用,若財產有剩余,藝菲依法應得的財產交由乙方代管,藝菲由乙方監護。”
藝菲稱,2008年之后,她都在魯山縣的小姨和舅舅家輪流生活,直到2018年她考入大學。按照藝菲的說法,其小姨多次承諾,待其成年后會協助辦理遺產繼承手續。但其成年后前往公證處辦理母親遺產繼承時,發現母親名下僅登記有商鋪,且公證員告知其并非母親的唯一子女,其母親2009年存在婚姻登記記錄,無法為其辦理繼承公證。
藝菲提供的一份終止公證決定書顯示,“被繼承人趙某于農歷2008年11月初6死亡,經公證處核實發現被繼承人趙某于2009年登記結婚,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五十條第五款的規定,本處決定終止辦理該公證事項,不予出具公證書。”
▲終止公證決定書
藝菲出示的一份婚姻登記審查處理表顯示,登記姓名為其母親名字的趙某與趙某品在2009年12月25日登記結婚,承辦機構為魯山縣民政局,并附有照片簽名等。藝菲稱,登記表中的趙某品,與其舅舅同名。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藝菲稱一份由其小姨于2019年8月2日出具的證明顯示,藝菲母親趙某于農歷2008年11月初六因病醫治無效去世。趙某品與趙某為親屬關系。該份證明內蓋有當地居委會以及魯山縣公證處公章。
▲藝菲稱當年由其小姨出具的證明
▲藝菲母親的戶口注銷證明
此外,藝菲還稱,其還發現母親在去世后又出現了一張身份證,照片、住址等與母親不同,身份證號碼一致。
▲兩張身份證照片、住址等不同,身份證號碼一致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3月3日,藝菲稱,聯合調查組已經和她取得聯系,并將與她見面調查情況。
此外,紅星新聞記者多次嘗試聯系藝菲的小姨及舅舅,截至發稿,均未獲回應。
紅星新聞記者 李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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