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
有網友發布視頻稱,
在廣州地鐵里
看到一女子淡定地抽煙。
熱心女士禮貌提醒:“能不能把你的煙掐掉?”沒想到,吸煙女子不正面回復,反而用粵語回懟,熱心女士隨即用流利粵語反擊。
2月27日,記者聯系了廣州地鐵,工作人員表示,地鐵里不允許吸煙,會將該情況上報,并稱如果在乘車過程中發現有人吸煙,可以撥打廣州地鐵服務熱線,也可以直接聯系站臺或車廂里的工作人員,或者按壓車廂內的緊急通話裝置,廣州地鐵會立刻派人到現場處理。
工作人員還表示,地鐵站和車廂內都有非常醒目的禁煙標識,安檢和日常巡邏也會重點留意。
圖片來源:廣州地鐵
地鐵屬于公共場所,且空間相對封閉,人群密集,無論是在地鐵車站范圍內,還是地鐵列車上,都禁止吸煙。地鐵站內或車廂內吸煙不僅會危害其他乘客的健康,也易引發火災,對地鐵正常運營造成影響,甚至危及乘客生命安全。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以下禁煙場所吸煙: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室內辦事區域;
(二)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范圍的室內外區域和其他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內區域;
(三)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少年兒童活動中心范圍的室內外區域;
(四)本款第三項以外的各類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其他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室內區域;
(五)影劇院、音樂廳、圖書館、展覽館、科技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檔案館等各類公共文化場館的室內區域;
(六)商場、書店;
(七)金融、郵政、電信等企業的室內營業區域;
(八)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長途客運汽車、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客渡輪等公共交通工具內部及其售票廳和設置在室內的站臺;
(九)體育場館的觀眾區、競賽區、運動員區以及乒乓球館、羽毛球館、保齡球館、桌球館(室)、健身房等室內健身場所;
(十)旅館、賓館、酒店、招待所、培訓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務的經營場所的大堂以及其他室內公共區域;
(十一)電梯內部及其室內等候區域;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規定,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內吸煙(含電子煙)的,由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采取補救措施,并可處五十元罰款。
廣州日報綜合自都市現場、廣州地鐵官網、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趙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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