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長春公安宣傳”微信公眾號發布警情通報:
2025年12月30日22時許,違法行為人張某巍(男,47歲,無業)在長春火車站站前廣場,向三名外地學生違法攬客發生糾紛,擾亂公共場所秩序。2025年12月31日,沈陽鐵路公安局長春公安處與長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聯合行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
來源:長春公安宣傳、央視網編輯:王嵌;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掃碼查看
安徽日報
2026-01-02 20:16
全文播報
1月1日,“長春公安宣傳”微信公眾號發布警情通報:
2025年12月30日22時許,違法行為人張某巍(男,47歲,無業)在長春火車站站前廣場,向三名外地學生違法攬客發生糾紛,擾亂公共場所秩序。2025年12月31日,沈陽鐵路公安局長春公安處與長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聯合行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
來源:長春公安宣傳、央視網編輯:王嵌;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去APP中熱議吧
去APP查看
去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