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信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榮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榮茂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投機鉆營,在黨內搞政治攀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錢款;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知法犯法、執法違法,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榮茂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榮茂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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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廣西紀檢監察網
編輯丨黃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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