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王迎
12月31日,瀘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詳情如下:
一、瀘州市農業農村局原總農藝師喻貞彬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至2018年,喻貞彬先后2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喻貞彬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11月,喻貞彬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瀘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九大隊黨支部書記、副大隊長何勇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問題。2022年3月至2024年10月,何勇多次安排工作人員以虛列食堂開支的方式套取資金,用于違規發放節假日伙食補貼,以及職工聚餐開支。同時,何勇先后4次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往返于單位和瀘州家中等。何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5年8月,何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補貼已清退,違規公款吃喝和公車私用的費用已退賠。
三、瀘州市第十二初級中學校原副校長賈林峰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問題。2023年6月,賈林峰組織該校教研團隊在涼山彝族自治州鹽源縣開展教育研討等活動期間,私自改變行程,安排教研團隊前往當地景區游玩,產生的相關費用在單位公款報銷。賈林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9月,賈林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違規報銷的費用已退賠。
四、瀘州納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規劃建設部部長李有志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并飲酒等問題。2024年至2025年,李有志先后2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以及高檔白酒;先后2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并飲酒,相關費用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李有志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5年9月,李有志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五、古藺縣殘疾人聯合會原四級調研員熊亮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等問題。2017年至2025年,熊亮先后多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以拜年等名義所送禮金,以及白酒、香煙等貴重物品。同時,熊亮長期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供自己使用。熊亮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10月,熊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