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劉佳
明天(2026年1月1日),新的一年即將開啟,一系列關乎社會運行與你我生活的四川新規,將從明天起正式施行。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四川省古籍保護利用條例》明起施行
國內首部該領域地方性法規
《四川省古籍保護利用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國內首部古籍保護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標志著四川古籍工作在全國率先步入以專門法規規范保護利用的法治軌道。
在提高古籍保護水平方面,《條例》提出加強預防性保護,規定國有古籍收藏單位應當加強古籍預防性保護,建設古籍專業庫房,配備保護設備與監測系統,通過殺蟲、防霉、防酸化等綜合性保護手段保護古籍;提出加強搶救性保護,規定國有古籍收藏單位應當加強搶救性保護,通過修復、數字化、再造等手段,加強對瀕危、珍貴、特色古籍的搶救性保護。
《條例》鼓勵開展與古籍修復有關的技術研究,規定加強古籍修復過程的規范管理與記錄,鼓勵對修復原材料、修復技藝進行同步研究;明確推動古籍保護利用關鍵技術突破和設備研發,促進科技成果在古籍普查、保管、修復、整理、研究、利用等方面的轉化和應用。《條例》還明確促進古籍資源與文化、旅游、研學等融合發展,支持依托古籍收藏單位建設研學基地(營地),開發旅游產品,發展主題文化游和深度研學游、科普游。
★四川“兩條例”明起施行
事關基層換屆選舉
新制定的《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員會選舉條例》和新修訂的《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同完善基層民主選舉制度。
“兩條例”各8章,對立法宗旨、選舉工作機制和職責、候選人產生程序、選舉程序、選舉保障機制等作出了規定。如規定了村民委員會投票選舉,采取召開選舉大會或者設立投票站的形式進行;選舉會場和投票站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和代書處,保證無記名投票等。
★《四川省林木種子條例》明起施行
強化林木種業振興制度支撐
《四川省林木種子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稐l例》分為總則、種質資源保護、品種管理、生產經營、種業創新、保障監督、附則,共七章三十二條?!稐l例》貫徹種業振興部署,對林木種業發展作出系統性、前瞻性和保障性規定,強化林木種業振興制度支撐?!稐l例》適應“放管服”改革要求,積極優化服務保障措施,同時,創新舉措解決實際問題,包括細化明確許可證核發層級,有利于林木種子生產經營主體便利、快捷辦證等。
★《四川省內部審計條例》明起施行
強化對內審工作的規范與指導
新修訂的《四川省內部審計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稐l例》堅持黨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明確各級政府、審計機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內部審計負有的職責,在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完善內部審計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和審計整改、規范指導監督行為等方面作出修訂完善。《條例》強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要求單位黨組織、董事會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主要負責人直接分管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當依法獨立履行職責,并在年度績效等方面對其實施差異化考核機制。《條例》推行國有企業總審計師制度、在鄉鎮街道建立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等,解決制約內部審計發展的現實難題,進一步促進內部審計科學規范發展。
★四川農村土地承包新規明起施行
補償、流轉有變化
新修訂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秾嵤┺k法》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相關制度規定,明確了農村土地承包方式,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承包權,規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新生子女,以及因成員結婚、收養或者政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員,經依法確認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后,有權承包農村土地?!秾嵤┺k法》強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益保障,規范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獲得補償的程序,并進一步明確已發包土地被占用的補償?!秾嵤┺k法》還在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方面進行了規范。
★《四川省地名管理辦法》明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四川省地名管理辦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志著全省地名管理工作進入法治化、科學化、規范化的新階段。辦法將地名管理全面納入數字化發展軌道,不僅提出加強地名管理數字化建設與數據共享,更鼓勵開發基于定位和物聯網技術的新型地名標志,并探索其可持續運營模式。
在審批權限設置上,辦法體現了“放管結合”理念,明確規定街路巷、住宅區及樓宇的命名審批權可委托市轄區行使,有效簡化流程、激發基層管理活力。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關注度高的地名命名更名,明確征求社會意見的情形與方式,提高地名工作群眾參與度。
市州新規>>
除省級法規外,四川省多個市州也有一批新法規將于2026年1月1日起實施,聚焦地方特色問題,回應民生關切。主要包括《成都市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管理辦法》《樂山市主城區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內江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宜賓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瀘州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廣元市皇澤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保護條例》《雅安市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廣安市城鄉污水處理條例》《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才發展促進條例》等。
《成都市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管理辦法》解決了“在哪配”“誰來配”“怎么配”的現實難題。其中,明確規定在交通樞紐、學校和養老機構等場所應當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同時鼓勵在商務樓、住宅小區、工業園區等場所自主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最大程度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瀘州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立足瀘州實際,推出一系列具有當地特色的創新舉措,比如創新政府統籌機制,明確市、縣(區)政府負總責,建立跨部門綜合協調機制,形成“市級統籌、縣區主責、基層執行”的責任體系。將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及監管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從“機制+資金”兩方面破解治理難題。比如通過“專項規劃+建設規范”雙重剛性約束,精準對接人口分布與服務需求。新建城區同步規劃農貿市場,老舊小區通過“拆違補建、插花建設”完善配套,根本解決“買菜遠、買菜難”問題;嚴格限制市場用途變更,確保公益屬性不流失。再比如,設置免租自產農產品銷售區,降低農戶經營成本;鼓勵拓展社區食堂等功能,方便群眾生活;推動“智慧農貿”建設,實現商品溯源,保障消費安全等。
為破解充電難題,《雅安市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明確要求,新建住宅小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須同步規劃建設充電設施,并鼓勵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公共空間為老舊小區增建設施。同時,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內部充電設施,并推進減免充電服務費,以提升規范充電設施的利用率。針對常見安全隱患,規定明確禁止“飛線充電”、入戶充電、占用公共空間充電以及攜帶電動車或蓄電池進入電梯等行為,并設置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法規還明確了充電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賦予單位和個人對違規行為進行勸阻、舉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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